长安银行2020年年报。
在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方面,证监会的意见提出,根据申请材料,2019年、2020年、2021年1-9月,申请人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7.26%、6.58%、5.44%。请长安银行披露第一大客户的基本情况、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关联方授信及贷款情况等。
此外,证监会请长安银行补充披露本次定向发行申请材料涉及的发行方案是否与陕西银保监局批复的发行方案一致。
12月10日,长安银行披露的定增计划书显示,长安银行拟定向发行不超过16亿股股份,发行价格为3.09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49.44亿元。其中,长安银行拟向陕西财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发不超过6亿股,拟向原法人股东增发不超过10亿股,由法人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参与认购。对于法人股东放弃认购的股份,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弃购股份的实际数量,在有进一步增持意愿的法人股东之间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及其申购意愿进行再分配。
股东情况方面,截至2021年9月末,长安银行持股比例超5%的股东有5名: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数量为11.28亿股,持股比例为20%;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数量为11.28亿股,持股比例为20%;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数量为6.77亿股,持股比例为12%;东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3.44亿股,持股比例为6.10%;榆林市兴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3.26亿股,持股比例为5.78%。
长安银行是在陕西省委、省政府主导下,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引入延长集团、陕西煤业、陕西有色等战略投资者,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的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2021年9月末,长安银行资产总额3689.48亿元。今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3.73亿元,净利润15.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