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临邑迎宾路建设银行的开户名称(迎宾路建设银行开户行全称)


拍卖公告


临邑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7月26日10时至2017年7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临邑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ist/0_____����.htm?spm=a213w.7398504.filter.141.h1KJEy ,户名:临邑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临邑县临南路东侧(临邑镇政府驻地北侧)北辰嘉苑2#楼1单元8号,1单元101室的房产一套。


起拍价:6061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临邑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临邑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7月22日17时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统一看样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上午10时)。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含应补交土地出让金)、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8月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临邑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临邑县支行,账号:161200552920010278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


咨询电话:0534-4234215 4234609 孙庭长


监督电话:0534-423463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永兴大街65号


临邑县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拍卖公告


临邑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7月24日10时至2017年7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临邑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ist/0_____����.htm?spm=a213w.7398504.filter.141.h1KJEy ,户名:临邑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临邑县迎宾路北段西侧瑞兴花园1-4号楼1单元101室,1单元9号的房产一套。


起拍价:718800元,保证金:75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临邑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临邑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7月21日17时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统一看样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上午10时)。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含应补交土地出让金)、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7月31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临邑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临邑县支行,账号:161200552920010278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


临邑县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