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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从事税务筹划靠谱吗(律师事务所可以做税务咨询嘛)

文|税盟第0092号麒麟使者(现130号盟员)上官灵雁律师




但自从几年前,我认识到应该把律师业务结合税收进行专业化发展时,忽然被现实打了一记老拳,伤了许久,也郁闷了许久。直到有幸认识了一位“武林高手”,我才醍醐灌顶。


武林高手?何许人士?


他就是陈春林律师,律界江湖人称“诉讼小王子”!在税盟,参加税务律师转型的律师都亲切地称他为“盟主”。


言归正传,当年我在律所提出,本所律师专业化业务应当增加财税法律,随即我便摩拳擦掌买了一本CPA注册会计师教材,随手一翻目录,“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等专业术语,让我一头雾水。起初我不信邪,继续琢磨,最终还是被这本教材彻底侮辱了一把。


冷静几天后我又考虑从基础会计开始,可又觉得有点LOW,心里很不愿意,其实真实的内心,是怕被基础会计继续把自己按在地上摩擦。


面对会计知识,最终仰天感叹,放弃!!!


所有的鸡汤都告诉我,男人要像战士一样活着,放弃是懦夫的选择。但当时的我,实在没有一点其他办法解决跨越会计知识将法律和税收业务相结合之法。我只能苦恼!!!


一个在金融机构工作的朋友,知道我一直在琢磨税收法律专业化的问题,有一天,朋友突然把不知道从哪得到的陈春林律师的微信推送给了我(作者注:感叹居然不是律师朋友推送给我的),我马上添加了陈春林律师的微信。


对知识渴望的我,立刻通过陈春林律师的微信进入到“税务律师圈”和“税客空间”公号,仔仔细细拜读了他撰写的法律、税收系列研究文章。我发现,我的税收法律专业化感觉,与陈春林律师有某些相似之处,但人家可比我厉害得多了!


读完陈春林律师的文章,我最重要的收获,是发现自己的思维被传统观念误导了!一直认为开车前自己拼命想去维修好的那根“螺丝”,其实根本不需要,没有这根“螺丝”,车辆照样能开,而已还可以开得很快。




观念一旦改变,本质问题迎刃而解


我是一个很有判断能力的人,所以无需别人给我讲解。在我花了两天时间读完陈春林律师的所有文章,不夸张地说,困惑了我几年的问题已解决大半,随即,我决然申请加入税盟,成为第0092号麒麟使者。







在麒麟使者第三期第一次线下特训时,我听到了陈春林律师系统讲解“税务律师CTM培养体系”,即观念、思维、方法论,真的是醍醐灌顶,豁然开朗,这更加坚定了我追随税盟的决心。


几年来自己一直隐约想找到的突破口就是如此,但自己还是没有总结出来!我所理解的税收法律专业化,经陈春林律师这样“一点即破”,如魔术一般,原来如此简单!


高手之所以是高手,就是看似只高我们一点,但这“一点”,自己不知道要悟多少年,可能还不一定能悟到。就像张无忌打通任督二脉之后,学习什么都快。只要建立正确的观念,剩下的就是自己的努力。


税盟的“税务律师转型CTM培养体系”打通了我的任督二脉,就如同张无忌现学现卖,打个把玄冥二老,根本不是什么难题。做为天生爱学习的律师,学习税法、税收文件,总会比学习繁多的司法解释要简单吧!


转型税务律师,观念决定认知,思维决定思路,方法决定效果,只有破除错误观念思维,转型才能事半功倍,不走弯路。经过高人指点,我犹如打通了任督二脉,兴奋不已。


听完陈春林律师讲述他对于律师进入税收法律服务蓝海的多年研究成果,我更加意识到:那些自己想不通的事、走不通的路,已经有前人层层打通,自己想不通的事就别想,跟着想通的人去行动就对了。







律师承办税收法律服务具有天然优势


陈春林律师对税收的本质,以及税收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做了非常精辟的总结:税收是民商事法律行为结果在税法上的适用。


我认为,诉讼律师办案首先是把客观事实还原成法律事实,继而选择适用法律。按此逻辑,税务律师承办案件,就是把客观事实还原成税收法律事实。


而税收永远与财产所有权相互关联,实则上这就是一个个民商事法律行为结果适用税收法律或规范性文件的过程。


再者,律师开展税收合规或筹划工作,好比非诉律师承办业务未雨绸缪一样,根据具体工作对应未来可能涉及的税收法律事实,作出适用税收法律的预判方案。


因此,不论是税收争议还是税收合规或筹划,都少不了对行为和事实的定性、判断以及对客观证据的审查和设计,而证据的三大性原则,即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则是每个律师的执业专长。


同时,律师有一种思维是其他职业很难有,就是能够用审慎的思维去看待问题,不论是税收类案件还是其他类型案件,都需要我们基于事实保持独立思考,做出理性判断。


再换个角度思考,不论是企业缴税还是个人缴税,税收上都用“征收”一词来表述。征收虽然是一种行政行为,但引发的是民事法律行为结果,涉及财产所有权的权属变更,换句话说,这涉及到我们经常说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


上到国家审查政府预算,下到基层税务部门依法征税,都和法律息息相关,所以,律师承办税收法律业务,具有先天优势。




利他利己 共生共荣


税盟创建的“共生共荣发展生态圈”,我非常认同,我认为这是典型的东方逻辑思维。很多中国企业会很接受日本稻盛和夫先生的经营哲学,原因也是如此。


对于税盟的共生共荣理念,我理解为这是一种“利他自利”的哲学思想,这样会使得税盟内耗非常小,更容易凝聚大家的力量。利他才能更大地创造价值,价值也会带动价值。私欲虽然也有力量,但很短暂,只会让路越走越窄。


进入税盟之后,我发现陈春林律师也在不断前行,其实反观人类文明发展过程,就是思维模式不断升维的过程。税盟顺应大势,领路人高瞻远瞩,众盟友积极求进,时代赋予了税盟税务律师以使命,我们亦将奋力前行。



执业十一载,快步进入不惑之年,回望过去,我走了很多弯路,可能是安逸的生活,可能是懒惰的个性,让税收法律专业化这个事搁置了多年。


现在,税盟帮我破除了观念障碍,打通了阻碍自己的最后一堵墙。我深知,转型转变是要花时间的,也是要遵循步骤和章法的,但联盟的培养让我信心、耐心、决心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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