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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安吉县法院环资庭负责人表示,“森林法官”这一机制的创新与探索,是湖州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一个生动缩影,目前基本实现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一案一修复”。


120名“森林法官”下沉到215个行政村


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随着森林资源保护要求的不断提升,基层林长解决实际问题法律知识不足、护林员管护法律基础薄弱的问题日益凸显。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1年11月,安吉法院正式设立“森林法官”,并成为安吉县“三长两员 法检”协作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前述安吉县法院行政(环资)庭负责人介绍,“森林法官”均由来自法院的专业法官担任,主要职责包括开展涉林法律宣传工作,为林农、林业管护人员提供法律咨询;落实就地审、当庭宣判的巡回审判模式,为镇(乡、街道)、村(社区)提供森林资源网格化执法服务。此外还负责审理涉及林草湿资源类案件、惩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等。截至目前,已有120名“森林法官”下沉到215个行政村。


“森林法官”这一机制的创新与探索,是湖州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一个生动缩影。澎湃新闻观察到,近年来,湖州法院聚焦“两山”理念转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打造环境资源审判的“湖州品牌”,为司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了“湖州经验”“湖州智慧”。


“湖州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一方面,树立生态红线观念,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另一方面,还充分保障公众环境民事权益,发挥环境公益诉讼‘环保利器’作用,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审判工作。”湖州中院环境资源庭庭长许婷婷介绍,近年来,湖州地区法院审结了一批保障生态安全、社会公益、人民权益且有影响的案件,比如南太湖法院审理的“太湖禁捕第一案”、全国首例涉消耗臭氧层物质大气污染案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十大典型案例、长兴法院指导磋商赔偿案件入选长三角典型案例和生态环境部代表性案例。


基本实现环资刑案“一案一修复”


自2016年始,湖州中院连续六年创新性发布环境资源司法修复白皮书,2021年还联合检察机关共同发布浙江省首个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白皮书,累计公布典型案例近30个。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完善环资审判管辖机制上,湖州法院从2016年5月在浙江省率先并且唯一实现环资审判机构全覆盖,到2019年10月由南太湖法院试行环资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案件“四合一”集中管辖,再到2021年10月,创新探索“全域集中管辖 重点区域指定管辖”新模式。


与此同时,近年来,湖州法院还秉持修复性司法理念,建立多元修复机制,在破坏生态刑事案件中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限期修复”“劳务代偿”等多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实现刑事制裁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


“我们先后发出全省首份生态补植令、土壤生态修复令、野生动物保护令,累计责令被告人补植树苗1731亩,放养鱼苗307万尾,完成修复劳动400余小时,基本实现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一案一修复’。”许婷婷说,湖州法院还建成全国首个水生态法治展示馆,建立生态环境司法实践基地集群,以及司法修复基地,开展补植复绿修复工作,目前累计开展异地修复、普法宣传以及巡回审判等各项活动60余次,全方位传播生态法治文化。


自2017年开始,湖州法院联合各部门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环境资源保护 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合作备忘》《湖州市环境从严执法九项铁规》,并全国首创在各区县成立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与长三角区域的另外10家法院联合签署《长三角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积极推进环境司法区域协调联动机制。与申苏浙皖法院开展跨区域、跨流域环境司法协作,联合签订《长三角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实施细则》《大运河(浙江段)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工作协议》,推进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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