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


1.申请条件



2.主体条件


商标注册对申请人是有要求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或者是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3.程序条件


注册商标应当符合一定的程序条件,商标审查就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检查商商标注册标注册申请符不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其中包括一系列的活动,如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等,此外,还包括给出相关的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


二、商标注册的原则


1.申请在先和使用在先原则


(1)申请在先原则。对于类似商品或同一种商品,如果有两个或超过两个商标注册申请人,申请以近似或相同的商标申请注册,则初步审定并公告在先的商标,而其他人的申请就会被驳回,不予公告商标法。



(2)使用在先原则。如果有两个或超过两个商标申请人,恰好在同一天对于类似或同种商品,申请注册近似或相同商标,则对使用在先的商标进行初步审定并公告,其他人的申请就会被驳回,不予公告。如果都申请是之前从未使用,或者是同一天开始使用,就让商标申请人抽签决定。



2.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原则


(1)自愿注册原则。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未注册的商标也能使用,因此是否要申请商标注册,原则取决于申请人的个人意愿。未注册的商标虽然可以使用,但其不受法律保护,使用人并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也没有权利禁止别人使用相似或相同的商标,驰名商标除外。而如果是注册商标,则是受法律保护的,申请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2)强制注册原则。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极少数的的某些商规定品必须要注册商标,目前,烟草制品是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



3.显著性和商标合法原则


(1)显著性原则。为了便于消费者识别,申请的商标一定要有显著性。市场上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非常多,消费者往往都规定是通过商标进行区分、选择的。通常,注册商标时不能用缺乏显著性的标志或通用名称。



(2)商标合法原则。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注册商标时,法律禁止的标志是不能用的。如果商标中有商标的的地理标志,而这个商标并不是源自这个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给公众造成原则误导的,不予注册且禁止使用。当然,也有一些例外的情况,比如,地名有别的含义,或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此外,已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还有效。如果代理人或代表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商标注册自己的名义注册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一旦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提出异议,就不予注册,且禁止使用。



4.集中注册和禁止抢注原则


(1)集中注册原则。我国的商标都是由中国商标局统一集中注册的,各省市都无权注册商标。此外,虽然工商可以管理商标,但注册还是要统一到中国商标局办商标法理。因此,如果想要注册商标,一定不要相信有人说的工商局有熟人,可以找熟人的说法。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