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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阳矿山开采公司怎么注册(德阳营业执照办理点)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担保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竹川润”)20%股权和参股公司四川华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磷科技”)9.5%股权进行质押担保申请银行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资金需求,公司向四川什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4616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绵竹川润20%股权和参股公司华磷科技9.5%股权进行质押担保。授权公司总会计师帅巍先生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授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股权质押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上述审议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质押四川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 四川省绵竹市孝德镇茶店子村九组


法定代表人:鲜云芳


注册资本:52,343.5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9月25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氨:20万吨/年,氨溶液【10%<含氨≤35%】:50000吨/年,化肥、磷酸盐系列产品;化工机械制造、销售;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现持有绵竹川润99.90%的股权。


(2)公司名称:四川华磷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经济开发区(北区)石亭江大道北段5号


法定代表人:薛飞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3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新型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防水防火材料、环保材料、建材(砂石除外)、建筑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本企业自有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代理进出口业务;五金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现持有华磷科技9.5%的股权。


三、交易的主要内开采容


授信规模:4616万元


授信期限:1年


授信条件:公司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绵竹川润20%股权和华磷科技9.5%股权进行质押担保;同时,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绵竹川润20%股权和华磷科技9.5%股权进行质押担保申请银行授信是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怎么,对公司经营起到积极推进作用,质押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绵竹川润20%股权和华磷科技9.5%股权进行质押担保申请银行授信是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对公司经营起到积极推进作用,质押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该事项。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四川省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议案1、议案3至议案12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德阳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s.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宏达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2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s.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宏达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开采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采用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四川成都市锦里东路2号宏达国际广场28楼)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傅婕


联系电话:028-86141081


联系传真:028-86140372


联系地址:四川成都市锦里东路2号宏达国际广场28楼


邮政编码:610091


电子邮箱:dshbgs@sichuanhongda.com


(二)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矿山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怎么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的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审计机构对出具上述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涉及的主要内容


1、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8、41和43所述:宏达股份持有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22.1605%的股权,列报于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进行核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四川信托”的账面价值为零;2020年度确认对四川信托的投资收益-2.60亿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为-19.04亿元。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3其他重要事项所述:2020年4月,四川信托TOT业务被停止;2020年12月银保监四川监管局对四川信托股东采取四川行政强制监管措施;2021年3月,因13项违法违规事实四川信托被银保监四川监管局处罚。截至本报告日,四川信托仍处于风险处置阶段。


根据截至本报告日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宏达股份依据其能获取的信息,对“长期股权投资——四川信托”作出“存在重大减值迹象”的判断,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的相关规定。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宏达股份就“长期股权投资——四川信托”截止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认定的准确性发表意见。


2、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及十二、3所述,宏达股份公司涉及的原控股子公司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金鼎公司)股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宏达股份公司持有云南金鼎公司60%股权无效,扣除已经支付的增资款49,634.22万元后,向云南金鼎公司返还2003年至2012年获得的利润107,410.22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宏达股份尚欠本金80,085.29万元及迟延履行金10,402.12万元,且资产负债率高达97.89%,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宏达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保留意见。


(二)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中第八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①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②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包括下列方面:(注册一)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二)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三)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如上所述,上述事项涉及的资产负债表科目为“长期股权投资”,涉及的利润表科目为“投资收益”、“资产减值损失”,涉及的事项为四川信托违规经营导致被监管部门联合地方政府派出的工作组管控。


上述事项不涉及宏达股份的主营业务,虽然受影响的金额重大,但其仅对财务报表特定账户产生影响,同时宏达股份管理公司层对该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这些披露能够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且相关事项不影响公司的退市指标、风险警示指标、盈亏性质变化、持续经营假设适当性等。综合上述分析,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2、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一—持续经营》中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宏达股份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如上述的重大不确定性,且宏达股份财务报表附注中已对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上述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们在发表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宏达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保留意见。


3、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基于上述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根据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没有发现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存在明显违反企业办理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的意见和公司关于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一)董事会的意见


1、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于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董事会无异议。


2、2020年四川信托TOT项目停发,出现流动性问题;因四川信托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监管部门联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组,加强对四川信托的管控。


在2020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期间,根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政策和程序,公司一直持续跟踪四川信托的风险处置情况,适时收集相关信息,以便恰当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告。公司通过包括多次致函、现场沟通及聘请评估机构等方式,希望经过各方面的努力进一步获取有关四川信托的信息,但均未取得能够充分支持公司对所持四川信托股权减值作出可靠估计的必要资料。


基于前述情况,公司在回顾分析四川信托2019年的审计报告和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的基础上,结合监管部门给予四川信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银保监罚决定[2021]9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持有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从防范因乐观估计而误导报表使用者的角度,公司基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谨慎考虑,认为对四川信托股权投资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是当前相对合理的判断。


3、因涉及金鼎锌业合同纠纷诉讼,截至目前,公司原3处房产已完成司法处置,处置价款合计309,177,032 元,用于公司向金鼎锌业支付利润返还款。扣除上述处置价款后,公司尚需向金鼎锌业返还利润本金491,675,867.68 元,返还利润本金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计入损益,公司对尚未支付的返还利润计提延迟履行金,延迟履行金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4、年审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年审机构未发现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存在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5、公司目前主营有色金属锌的冶炼和销售,以及磷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正常,相关银行账户能够正常使用,资金支付回笼流转正常,流动资金能够满足日常经营的基本需要。


(二)公司关于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尽快消除前述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准则所作出的估计,是会计处注册理的一种专业判断,并非管理层放弃维护所持四川信托股权价值的努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仍然会尽可能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努力主张公司所持四川信托的股权权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继续加强与金鼎锌业合同纠纷诉讼案各方的沟通和协商,争取和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实事求是的履行判决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相关进展,根据该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围绕公司主业,强化冶化结合比较竞争优势,根点据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形势,稳固现有市场,进一步扩大优势产品市场份额,积极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努力提升公司整体收入和利润水平。


4、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积极推进改革创新,优化人员配置,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5、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与相关银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贷款正常周转,并积极拓展其他融资渠道;加强资金使用的预算控制,科学预计现金流入和支出金额,满足日常支出及偿债需要;同时保持与供应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合理调度资金。


6、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闲置资产处置,提高资产运行效率。


7、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特此说明。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注意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我们审阅了董事会《关于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事项的说明是客观的,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说明及意见。


2、我们提请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高度重视涉及点事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周 建 郑亚光 陈云奎


2021年4月28日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董事会关于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公司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1、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上述说明及意见。


2、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经营层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提请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331 公司简称:宏达股份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该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如下: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46,326,308.10元,其中母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2,199,435,051.79元,截至2020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555,756,705.31元。


鉴于截至2020年末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有色金属锌冶炼和销售,以及磷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锌锭、锌合金以及磷酸盐系列产品、复合肥等。锌金属具有良好的压延性、耐磨性和抗腐性,广泛应用于汽车、建筑、船舶、轻工等行业,锌锭的主要用途为结构件镀锌、镀锌管及生产锌合金原料,热镀合金主要用于带钢镀锌,铸造营业执照合金用于五金件铸造;磷酸盐系列产品可作高效肥料施用,也可作为氮磷原料制造复合肥,广泛适用于各种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精制磷酸一铵还可作为干粉灭火剂原料。


(二)经营模式:


主要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市场化采购锌精矿、磷矿等原辅材料,通过冶化结合构建锌冶炼→尾气→磷、硫→化工产品的循环经济产业链,生产锌锭、磷酸盐系列产品、复合肥等产品,锌合金产品使用自产锌片和对外采购锌锭、锌片相结合的方式生产,产品通过市场化方式对外直接销售。


(三)行业情况


1、有色金属锌行业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国内铅锌矿山开工率下降,国内锌精矿供应紧张,锌冶炼厂出现原料供应不足,导致冶炼厂生产负荷有所下降。受锌精矿供应紧张影响,原料扣减加工费大幅下滑。同时,受疫情影响,下游德阳消费端需求减少。锌产品产销均受到较大影响,锌冶炼厂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020年下半年,随着国内疫情的有效控制,国家出台复工复产政策,加大了基础建设、电力投资等,乘用车和家电产销持续向好,对锌的需求有一定的支撑。


2020年公司受锌精矿供应紧张,锌精矿扣减加工费大幅下滑等因素影响,生产装置开车负荷下降,产销量下降;同时锌产品消费低迷,价格下降,有色产品业绩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2、磷化工行业


2020年整个磷化工行业受疫情和国际需求旺盛的影响,市场行情低开高走,一路向好。随着粮食安全重要性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化肥作为粮食的“粮食”,保供稳价成为行业重中之重。2020年全国磷酸一铵累计产量1535万吨,同比增加6%,出口273万吨,同比增长16.9%,磷化工行业取得了很好的收益。


2020年初其他产能大省受疫情影矿山响开工不足,春耕保供促使磷复肥市场需求集中爆发,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抓住被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列入重点企业(磷铵产品)生产企业重点监测名单、国家发改委列为重点磷复肥生产企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列为民生保供企业的机遇,及时调整资源配给,扩大装置负荷,精心组织生产,满负荷开车,磷酸盐系列产品、复合肥产销量、经济效益同比大幅提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8,077.7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39%,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24,632.63万元。


公司本部现有电解锌生产能力10万吨/年,2020年实际生产6.44万吨,锌合金生产能力10万吨/年,2020年实际生产5.04万吨;公司现有磷酸盐系列产品产能36万吨/年,2020年公司实际生产36.04万吨;复肥产能20万吨/年,2020年公司实际生产13.76万吨;合成氨产能10万吨/年,202营业执照0年公司实际生产合成氨7.45万吨。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1日决议通过,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主要收入为销售产品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为将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重新评估本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收入确认时点、确认金额无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本公司不对前期比较报表进行追述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比较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续表: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年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续表:


②除此之外,本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本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会计办理估计变更事宜。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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