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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劳务资质职业代办(建筑劳务公司资质)



泉州6号通告来了!不要提前开工复工!不要扎堆聚集聚众!

最新!


泉州多县市区也发布通告


加强疫情的防控力度!


丰泽外出采买人员,原则上每户1人


永春全县居民出行要带身份证


晋江要求市民18日前原则上不要外出


……


一起来看看


▼▼▼


丰泽


外出采买人员每户1人


今日,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通告(第10号),包括了外卖、快递等多项管理新举措。


2020年2月4日建筑16时起至2月18日24时,丰泽区请全区居民群众自觉做好居家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外出。除采买生活必需品、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的人员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正常上班),其他人员尽量不要外出。外出人员应按规定落实戴口罩等基本防护措施。外出采买人员(原则上每户1人)不扎堆购物,不聚众聊天,不逗留闲逛,采购完生活物资后即刻归家。


对省外疫情重点区域进入丰泽区人员一律劝返,如执意入境者,必须隔离观察14天。区内人员一律不去该区域,若执意外出又返回者一律隔离观察14天。泉州市外返回人员一律在1小代办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登记。


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代办,一律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快递、外卖行业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加强配送安全。


辖区内的一切公共休憩场所,如凉亭、地下室、小区内业主活动中心等,一律不得有人员集聚、打牌、钓鱼等活动。


所有出租房房东及房屋中介机构一律暂缓出租业务。对已租住的租户,房东须履行主动报告职责,承担监管责任,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租赁人员情况。对存在隐瞒、拒劳务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辖区所有小区、写字楼、办公楼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区住建局继续督促各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封闭式”管理工作;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所在地的街道社区负责“封闭式”管理工作;各单位办公楼由单位负责“封闭式”管理工作。


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洛江、台商区、石狮


洛江:行政审批网上办自助办


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靠前服务,引导居民“网上办”“自助办”,确保防疫、服务“两不误”。


群众通过“24小时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和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机等自助终端办理业务;如确有急办事项,则一律通过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办理,办理所有事项必须提前一天预约,凭手机预约凭证测体温并规范佩戴口罩后准时进入办事大厅,即办即走,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保护工作人员及人民群众的安全。


台商区:行政服务中心延期至正月十七办公


台商区行政服务中心延缓至“正月十七”开业,在疫情解除前,尽可能采取“不见面为主、预约办为辅”的办事方式。如遇网上操作难题,请致电窗口咨询指导(所有窗口电话均可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公众号“政省心-找电话”中查询)。


正月十七开业后,如无急需办理且也无法网上办的事,建议您待疫情解除后再到中心窗口办理。疫情期间,对急需办理且无法网上办的事,请参照“常办事项办理方式指南”进行申办,提倡通过“网上申办、就近办理、委托代办、邮寄预审、预约办理”,以确保人员分散不聚集。


通过预约办理的,请务必提前一天在网上预约,中心将及时安排人员在窗口为您服务;通过网上申办的,若办结时仍需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待疫情解除后请您配合好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纸质复核。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谢绝处于接受医学观察期的群众、省外返乡返岗的群众、携带老年人或七岁以下儿童到大厅窗口办事。


石狮:行政审批实施“不见面审批”


为阻断疫情,石狮行政审批启动新举措,已启动“不见面审批”,希望市民们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主要方式有:市民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石狮分厅” (http://qzss.zwfw.fujian.gov.cn/)、闽政通APP、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在线申请,按个人办事、法人办事、部门服务等分类查找所需要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了解办理流程,登录后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办理。


对急需办理的业务,为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请市民朋友至少提前一天通过石狮市行政职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12345热线、中心一楼咨询服务台进行预约。


市民在办理过程中,如需要咨询、辅资质导、办理等有关服务,请于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01:30-05:00)拨打0595-83051277或12345热线进行咨询。


惠安


发布举报电话 遇到下列情况可举报


刚刚,惠安再次将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及各镇、各工业园区管委会举报电话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事项


1.从湖北(武汉)来惠返惠人员未按规定登记申报;


2.从湖北(武汉)来惠返惠人员未按规定居家隔离;


3.与湖北(武汉)来惠返惠人员密切接触者未按规定集中隔离;


4.从湖北(武汉)来惠返惠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未及时联系医疗机构专业处置;


5.未按规定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进行摸排访查和登记管控;


6.未按规定停止各类活禽交易,贩运、交易、食用野生动物;


7.未按规定关闭文化演出场所、娱乐演艺场所、电影院、网吧、社会培训机构、寺庙、教堂、民间信仰场所、文化站、老人活动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等聚集性场所,未取消宗教、喜庆、丧葬、商务、文体资质等活动;


8.未按规定落实防控工作指令要求的其他行为。


二、县指挥部举报电话


应急值班电话 87364908


三、各镇、各工业园区管委会举报电话


螺城镇 87382686 87366901


螺阳镇 87332424


黄塘镇 87289024 87288110


紫山镇 87292233


崇武镇 87681326


山霞镇 87601508


涂寨镇 87238904


东岭镇 87881342


东桥镇 87852001


净峰镇 87801209


小岞镇 87839017


辋川镇 87260007 87260024


泉惠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 87260666


城南工业园区管委会 87322866


惠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878785职业68


各村(社区)举报电话由各村(社区)另行设立公布。


晋江


市民18日前原则上不要外出


2月3日,随着节后返工返学高峰的到来,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障人民公司群众生命健康,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第10号通告,即日起施行:


1、2020年2月4日0时起至2月17日24时,请全市市民尽量少外出,不聚集,自觉做好居家防护措施。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正常上班),原则上不要外出。


2、全体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村(社区)工作人员劝导市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3、对拒不听从村(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劳务

4、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市干部职工要引导家属带头执行人员出行管控措施。


5、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以最大范围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永春


居民出行要带身份证


永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就全县居民出行携带居民身份证相关事项发布公告,2月4日起施行:


1、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必须携带身份证件。


2、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应当携带身份证件。


3、各乡镇、各部门、各检测站及所有公共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提示牌,要求所有人员查验身份证件可进入。


4、对未携带身份证件进入公共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法依规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日,永春公安局还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从严从重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严禁在任何场所、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要求全县范围内所有麻将馆、棋牌室及村居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一律停止营业。


此外,永春警方通告,在疫情防控期间,从重点疫区往返永春县人员(含永春籍在重丰泽点疫区学习、务工、出差人员,下同)须24小时内向所在村(社区)的网格员、村(居)委会完成登记备案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以便接受相关疫情防控服务。对故意隐瞒事实或工作人员询问了解情况不如实告知,造成相应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场所、小区等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拒不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点和车站、公交站等公共场所实施体温检测、人员核查等防疫措施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德化、南安


德化:十个“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从严从重打击


昨日,德化县公安局连发三个通告,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活动,提出了十个“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并呼吁广大群众积极拨打110举报线索。


1、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病人密切接触者及从疫情重点地区到德化人员,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或集中、居家医学观察等措施,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2、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仍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3、县人民政府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隔离观察、封控等疫情防控公告后,村(居)、小区等管理人员拒不落实相关防公司控措施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4、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点、车站等公共场所实施体温检测、人员核查等防疫措施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5、伤害、威胁、侮辱人民警察、医疗救护等工作人员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6、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7、以销售口罩、防护服、“特效药”等防治防护物资为名诈骗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8、违反国家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9、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及防治传染病假药、劣药,情节严重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10、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上述违法犯罪一律从严处理,处理结果一律通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


南安:建筑严厉打击这七种行为


2月4日,南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10号通告,疫情防控期间,一旦触犯以下情形,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1、伤害医护人员、借机造谣滋事、恶意污蔑攻击、故意传播病毒、扰乱医疗秩序;


2、造谣、传播不实疫情信息;


3、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


4、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


5、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6、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


7、其它违法犯罪行为。


泉州中院


疫情期间群众可网上立案或邮寄立案


海都记者今日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疫情期间,当事人可以采用邮寄立案或网上立案的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据悉,根据相关规定,目前该院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丰泽作需要另行通知。


据介绍,昨日开始,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到泉州中院参加庭审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寄信或者其他及时通讯方式向泉州中院提出延期申请,该院将依法另行安排、决定庭审时间。


当事人需要立案、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或者申请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可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ssfw.fjcourt.gov.cn)、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民法院网上调解平台(tiaojie.court.gov.cn)等线上方式办理或咨询,尽量避免现场申请立案,减少出行。如确因特殊情况,必须亲至法院办理的,请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法院相关检查后方可进入。


据介绍,在疫情防控期间,该院还将尽可能运用网络语音、视频等方式进行调解、听证等活动。


执行案件中,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该院将继续通过网络查控进行,部分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会受到交通关停的影响,敬请大家谅解。


疫情期间需办理提交申请再审材料、查阅档案等事项,不超过法定期限的,请延期办理;临近法定期限的,可邮寄材料并说明原因,该院将依法扣除计算期间。申诉信访的,可通过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ssfw.fjcourt.gov.cn)或者邮寄方式提请。旁听庭审的,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tingshen.court.gov.cn)旁听。


据悉,全市各个基层法院也采取了泉州中院类似的做法,相关当事人可根据要求进行安排。


通讯员 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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