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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

【税法规定】2017 年 1 月 1 日起,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2018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范围扩大至所有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 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一)境外投资者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3 项):

1. 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直接投资,包括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行为,但不包括新增、转增、收购上市公司股份

“直接投资”具体是指:

①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

②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居民企业;

③从非关联方收购中国境内居民企业股权

④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方式。

2. 境外投资者分得的利润属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向投资者实际分配已经实现的留存收益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 用于直接投资利润的投资方式

(1)以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款项从利润分配企业的账户直接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账户, 在直接投资前不得在境内外其他账户周转;

(2)以实物、有价证券等非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资产所有权直接从利润分配企业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在直接投资前不得由其他企业、个人代为持有或临时持有。

(二)其他管理:

1. 后续管理。境外投资者已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经税务部门后续管理核实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除属于利润分配企业责任外,视为境外投资者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法追究延迟纳税责任,税款延迟缴纳期限自相关利润支付之日起计算。

2. 境外投资者按照规定可以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可在实际缴纳相关税款之日起 3 年内申请追补享受该政策,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考题节选·计算问答题】(2019 年)2010 年境外 A 公司出资 3500 万元在我国境内成立 M 公司。A、M2018 年部分业务如下:

(1)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M 公司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 300 万元。2018 年 1 月 20 日,M 公司董事会做出利润分配决定,向A 公司分配股利 200 万元。

(2)1 月 20 日A 公司决议将 M 公司应分回股利用于购买我国境内非关联方C 公司的股权,同日相关款项直接从 M 公司转入 C 公司股东账户。

(3)8 月 10 日,M 公司向 A 公司支付商标费 530 万元。

要求:

(1) 说明A 公司分得利润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的理由及其所需符合的条件特征。

(2) 回答A 公司可以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的分配股利的金额。

(3) 计算M 公司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4) 说明M 公司解缴代扣企业所得税的期限。

『正确答案』

(1) 理由: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华投资,国家出台了对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的政策。

A 公司分得利润享受上述政策的条件特征:

①以分得利润从非关联方收购境内居民企业股权,属于直接投资;

②分得利润属于M 公司已经实现的留存收益;

③收购价款直接从 M 公司账户转入C 公司账户。

(2) 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的分配利润为 200 万元。

(3)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额=530÷(1+6%)×10%=50(万元)

(4)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 7 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和解缴代扣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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