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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个体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个体工商户企业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尊起征点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您好!


2018年8月31日,个体黑龙江省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习近平主席签署第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全企业所得税面黑龙江省实施。


本次个税改革,减轻了广大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带来四大惠是民红利:


一、迈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公平红利


本次税改最大的亮点是实现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转变。将工资薪金、劳个人所得税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更好地兼顾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和负担能力,体现量能负担原则。


二、“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50的00元——降税红利


将综合所得的工商户减除费用标准从原来的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每年6万元),降低低收入群体的负担,直接增加广大居民的收入。同时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是使对应的纳税人享受到较个体户大的降税福利。


三、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等可扣除—起征点—减负个人所得税红利


新设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可在申报纳税时予以税前扣除,切实减轻税负。


四、10月1日起可率先享受部分税改政策——及时红利


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个体户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以及专工商户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新的个税税率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提前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上调和优化调整税率结构带来的政策福利。


为更好地向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提供涉税服务,税务机关启动三项便民举措:


一是升级“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诚意开通“个税网上服务中心的”、国家税务总局免费服务热线:400-100-7815、黑龙江省税务局免费服务热线:400-71-12366,为扣缴义务人提供客户端应用咨询服务,帮助扣缴义务人更好地使用扣缴客户端软件进行申报;


二是完善“企业所得税自然人网上办税服务厅”,应用银联实名注册、刷脸实名认证等远程认证方式,开通微信城市服务、银联云闪付生活等网络应个体用程序,打造“互联网+税务”的办税模式,让纳税人“少跑马路、多跑网路”;


尊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个税改革关系民生,黑龙江省税务局将竭尽所能让税改的“大礼包”多少惠及每一位纳税人,我们将用实际行动换取您的满意,多少您的满意就是我们的心愿!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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