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热线电话“便捷式”维权。考虑到农牧民工可能无法在施工期间及时反映欠薪问题,而且有些农牧民工系统不具备应用网络维权的条件和能力,自治区强化了“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的受理转办功能,帮助农牧民工按需了解政策、全面准确反映问题线索。
同时,为了进一步便民利民,自治区正在建设优化自治区“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支持部门间信息共享、联查联办,实现农牧国家民工通过人社厅门户网站、内蒙古人社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反映的欠薪问题“多点受理、一网统管”,系统上线后,将生成二维码,在维权公示牌及其它线上线下渠道广而告之,全面推广应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文玉表示,相对于日常性行政处系统罚措施,失信联合惩戒成为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的又一把“杀手锏”。信用监管是日常行政监管的延伸,通过信用监管,使欠薪者“一处拖欠、处处受限”,有效促进了内蒙内蒙古古用工单位“不敢欠薪、不愿欠薪、不能欠薪”氛围的形成。
从信用201国家7年至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全区252家因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的用工单位纳入了失信惩戒“黑名单”,全部在“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予以公示,并通过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及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根据2021年6月1日内蒙古颁布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网规定,内蒙古市场主体一旦失信,相关部门将对其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同时,用工单位被认定为存在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将在三年公示期内,不予修复。
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用工数量大,也是拖欠工资的易发高发领域。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建华介绍,2022年住建厅将着重抓好以下全国三方面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全区房屋市政工程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前实名制平台全覆盖,大幅提高工人考勤率和数据更新率。畅通欠薪维权渠道,督办化解政府投资房屋市政工程“两拖欠”和房地产领域农牧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力度,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欠薪案件,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分账管理、总包代发工资、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
二是组织开展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整治专项行动。推行“互联网 监管”,推动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实名制管理平台等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信用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有效发挥公示“两法衔接”和“三书一函”作用,对违法严重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形成监督执法合力。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研究制定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缩企业短竣工结算时间,清除不合理的结算前置条件,有效解决“结算难”顽疾,根治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问题。研究制定降低建筑全国企业保证金比例措施,减轻建筑企业负担,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研究制定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网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二级警务专员宗家进介绍,2021年全区共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31起(其中公安部挂牌督办5起),涉案金额共3950余万元,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8人;8起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公示。2022年,全区公安机关将从强化案件侦办、强化联动企业打击和“追逃追欠”等方面持续开展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深化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