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监管机构解释说,其警告是在消费者对加密资产的活动和兴趣日益增加,以及通过社交媒体等方式向公众积极推广这些资产和相关产品之后发出的。
监管机构强调,加密资产不适合大多数零售消费者作为投资、支付或交易的手段。消费者在购买加密资产时,将极有可能损失其所有投资资金;消费者也应警惕通过社交媒体、名人和意见领袖所展示的误导性广告的风险;消费者还应特别警惕那些所谓承诺快速收益和高回报的致富计划。
“消费者应该意识到他们现在缺乏追索权和保护。” 监管机构还警告,加密资产及其相关产品和服务通常不在当前欧盟金融服务规则下的保护范围内。
目前,欧盟立法者尚未就加密资产市场的消费者保护措施达成一致。
EBA指出,欧盟委员会关于加密资产监管市场(MiCA, Markets in crypto-assets regulation) 的提案仍然受制于共同立法程序的结果,因此该提案还不是欧盟法律,消费者目前无法从该提案中概述的任何保障措施中受益。
此外,监管机构还强调了乌克兰的持续局势,欢迎欧盟理事会作出澄清,以确保正确实施西方国家及其盟友对“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实体和个人的加密资产”实施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