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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配套费的面积如何计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什么面积)




别墅连廊(极目新闻记者周浩 摄)


别墅堂屋(极目新闻记者周浩 摄)


别墅门前(极目新闻记者周浩 摄)


未加装完成的电梯(极目新闻记者周浩 摄)


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一位曾为住宅进行装修的工人,工人称住宅主房立柱用的木料是楠木,具体价值他们也不清楚。


当地官方表示已经立案查处


谁建的住宅?是否属于违建?镇政府相关负责人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主为潮河镇唐寺村村民尚某,存在违法占地问题,尚某确实从事建筑业。


据潮河镇政府、泸县农业农村局、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实,尚某家中户籍人口3人,其于2019年11月20日申请移地房90平方米,并于当年底获批。次年2月,尚某正式动工建设,建成房屋占地面积594平方米、道路和凉亭等附属设施占地面积4522平方米、鱼塘(网友所指称的人工湖)占地面积8611平方米。


镇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3月底,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常规巡查中,发现尚某超批准面积建设住宅及附属设施,立即口头责令尚某停止违法行为等待处理。4月10日,镇政府正式向尚某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主动消除违法状态,恢复土地原状。经多次敦促提醒,尚某仍未停止违法行为及消除违法状态。住宅主体于2020年6月完工。尚某建的鱼塘此前是农田,是向同村村民流转而来。


极目新闻记者获取的一份关于尚某建房情况说明显示,2021年9月7日,泸县农业农村局对其超面积建住房进行了立案处理,并于两个月后下达了《泸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尚某退还非法占用的504平方米,并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拆除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修建的房屋。


2021年11月5日,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尚某破坏耕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今年1月7日,也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种植条件并处罚款40余万元。


2021年11月,尚某就违法行为启动整改。期间,泸县潮河镇人民政府多次督促尚某开展整改工作。该镇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落实整改,镇政府还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持续对整改进行实时监督。


截至2022年4月,尚某已恢复鱼塘为农田,拆除附属设施2256平方米,超占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及部分附属设施正在按法律流程进行下一步的拆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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