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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创业与万众创新之间的关系(如何理解大众创业与万众创新之间的关系?)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如火如荼,如埙如篪。2014年9月,李克强总理在夏季达沃斯开启我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时代。一年来,全国的“双创”工作得到各级各类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推动,得到人民大众、创新创业者的积极响应。科技部火炬中心在出台各类政策积极推动“双创”工作的同时,也对全国“双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持续调研,发现各地各界对“双创”工作的认识上仍有偏差和误区,在工作开展的方式上“有招式,缺章法”,其主要的问题集中在对“双创”工作中涉及到的几类关系把握不好,认识不清。本文将对业界反映最多的几个问题进行剖析。


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与“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关系


“双引擎”战略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对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进行协同改革,通过“双引擎”调整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新常态下保障我国经济发展实现“双中高”。


在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这方面,其实质是管住政府这只“闲不住的手”,政府主导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如在基础设施建设,就业、社保、教育、医疗、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提供公共服务,并保障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对经济运行和市场行为减少直接的干预行为。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方面是充分发挥市场这只“无形的手”的作用。改革开放以后的三十多年中,中国经济发展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过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公有与私有的关系一直纠结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并没有照搬西方经济学的全盘理论,而是强调有计划的市场经济,避免了俄罗斯采用休克疗法导致经济崩溃的局面。2007年《物权法》确定公民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在法律层面为私有经济的发展松绑,创业打开方便之门。新一届政府提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角色逐步后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最直接的方式为大众创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此外,新技术革命、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和我国生产力发展为开展“双创”工作提供了历史机遇。当今时代,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新一轮技术革命呼啸而来,互联网时代不期而至,众筹、众包、分享、共享、社交化等新的发展范式推动了创新创业由小众走向大众,由精英扩展到草根。摩尔定律和梅德卡夫定律的持续验证在降低创新创业者成本的同时,也为创业企业超高速增长带来了机会(如小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此时具备了时代背景和历史机遇。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极大的解放和发展了的生产力。体力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的比例此消彼长,劳动力价格日益增高,劳动对象虚拟化特征日趋明显,智能化劳动工具的广泛应用代表着生产力的进步,劳动的效率和产生价值的方式都在发生深刻变化。伴随着生产力的进步,生产关系也在发生变化,生产资料所有制由原来的全部国有到国有为主,私有为辅,再到互联网时代生产资料的共享化趋势,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关系随着权利差距、消费差距的逐渐缩小,朝着扁平化的趋势发展。生产力的进步和生产关系的变化必然要求经济、社会的体制机制进行改革。


二,创业与创新的关系


创新与创业相互协同。近几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重大活动和各地考察调研期间,先后十二次就创新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见解。其中,与“创新”联系最紧密的关键词就是“科技”、“经济”、“企业”、“发展”。李克强总理在各种场合多次强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际上是一个改革”,是调动亿万大众创新创业积极性的具体举措。而在学术的角度,学者关于“创业”定义中都绕不开--开创新业务;创建新组织;利用创新这一工具实现各种资源的新组合的相关表述。而关于“创新”,熊彼特最初的定义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直接将创新纳入经济体系。


创业与创新相互促进。创新是创业成功的必要手段。创新是创业的原动力,创业过程中只有持续保持创新的意识和保有创新的精神,才可能不断有新的思路、新的方法,构建新的模式,开发新的产品,提供新的服务,才能在商海中立于不败之地。创业是创新的出口。创新的价值就在于将潜在的知识、技术和市场机会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社会财富增长,造福人类社会,而创业正是实现创新价值的手段和途径。伴随着时代的快速进步,专注于技术创新的科技工作必然要将更多的精力服务于经济工作,不服务于经济工作的科技工作将无的放矢,创业正是实现科技工作服务于经济工作、科技工作与经济工作相结合的最重要手段。


三,“大众创业与精英创业的关系


大众创业的目标是要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并带动就业。


之前针对创业的学术研究将创业的动机二元化,划分为生存型创业和机会型创业。随着时代的进步(特别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世界范围内和我国都出现了第三种创业类型,即将创业作为一种生活和工作方式的创业,这类创业人群的创业动机是追求自我满足和实现自由生活状态,追求企业的价值最大化和极致发展并非其创业主要目标。


万众创新的目标是通过精英创新创业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大众创业”口号提出之前,我国针对创业的扶持对象主要针对精英创业者,如实施的各类人才计划,高科技创业项目资金和政策扶持,科技园区对精英创业项目的孵化等。这些针对精英创业的支持方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如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毕业企业上市率接近1%(5.2万毕业企业,上市接近500家),远高于我国所有企业的上市率,一些海归创业者归国创业后,带动了我国一个产业的振兴(如光伏产业)。因此,对精英创业的扶持在目前的“双创”工作中不仅不应减弱,反而更应加强,即通过鼓励精英创新创业找到和发现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新的产业爆发点。


四,众创空间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关系


“众创空间”概念的是在总结我国多年孵化服务的经验和模式后提出的,其目的是加大对早期大众创业的扶持力度,通过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促进大众创新创业。而众创空间作为新型创的业服务平台,她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关系不可能是割裂的、独立的,而必然是继承发展的、相互联系的。


众创空间是我国现有孵化服务体系的再创新。中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经过近30年的发展,尤其是近10年,在科技部火炬中心的大力推动下数量急剧增加(已超过2000家,数量与美国相当,位列世界第一),服务质量快速提升,孵化器的毕业企业中上市的企业接近500家,远远超过孵化器外的企业上市比例。十二五期间,孵化器服务模式已由“政策 孵化”到“孵化+投资”再到“投资 孵化”;发展导向由载体建设导向转变为服务导向;主体性质由公益性质向市场化逐步过渡;服务广度由企业孵化向创业全链条孵化转变;服务导向由企业集聚向产业培育转变。伴随着新技术革命的到来,恰逢我国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一关键时点,中关村涌现出一批既具备科技企业孵化器特征又具备B2B服务能力的创新型孵化器,众创空间就是在总结这些创新型孵化器特征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是孵化服务载体由量的积累到质的变化的里程碑,标志着中国创业孵化事业进入一个崭新时代。


众创空间是全链条孵化体系中服务于创业团队和早期创业企业的孵化服务载体。从1987年我国第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武汉东湖创业中心成立开始,科技部一直致力于通过孵化载体的建设帮助和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随着我国科技创业事业日趋繁荣,仅服务于早期创业阶段的孵化器已经不能满足创新创业者的需求,不同领域、不同业态、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在要求创业孵化服务差异化的同时,也要求各种服务在空间上的集聚,形成一个良好的创业生态网络和环境帮助它们快速健康成长。如对未成立企业的创业团队开展选苗、育苗和移苗入孵工作;对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不仅要“扶上马”,还要“送一程”,鼓励其进入加速器更快成长,形成适应科技企业发展的完整生态系统和孵化链条。众创空间的建设主要定位于服务未成立企业的创业团队和早期创业企业,通过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以专业化服务推动创新创业者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业态。因此,众创空间服务特点决定的其建设必然遵循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全要素的原则,而大拆大建、地产翻牌的发展模式不适用于众创空间。


五,创业服务公益性与营利性的对立统一


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我国最早运行同时也是体系最为完整的创业服务机构,在其发展历史进程中,公益性和营利性的矛盾一直是高悬在孵化器事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我国的创业孵化服务载体,由最初完全公益性质的创业服务中心发展到企业化运行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再到市场化要求的众创空间。其总体趋势是在由公益性向营利性过渡,但由创业服务客体—创业者的需求决定,公益性依旧是创业孵化机构不可或缺的基本属性。


但是,缺少营利性的创业孵化服务机构很难可持续发展。在当今的市场经济社会,长期提供公益性质的服务,或创业服务机构缺少盈利能力难以持续发展。改革的今天,事业性质的创业服务机构面临改制,而他们是直接面对市场主体的服务机构,完全的公益性质必然没有出路。所以创业服务机构既要以公益服务吸引客户—创业者集聚,又要保证自身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必须要解决盈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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