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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国税局张旭(无锡市税务局张国大)


  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公开听证会



  检察官(中)走访企业时特意“低调”着便装


  关键词


  涉案企业合规是指检察机关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2021年4月,无锡市检察院被江苏省检察院正式指定为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单位。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无锡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此项改革,已对26家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改造。


  “再高新的技术也需要法律扶持”


  【锡山区检察院】


  “合规建设到现在,我的心定了,企业生产经营效益已经超过去年总和。”近日,在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会议室,企业家吉某对记者说。


  吉某是一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实际经营人。2017年5月到2018年5月,为了让公司少缴纳税款,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吉某接受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额238万余元。后吉某主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及时补缴全部税款并缴纳了滞纳金。


  根据锡山区涉企案件办理统一操作流程,案发后,锡山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同步开展办案影响评估工作,对涉案企业是否具备合规建设条件进行了考察。


  办案检察官走访获悉,涉案公司员工90余人,是一家拥有21项专利、2个商标的创新型小微企业,主要生产与汽车自动驾驶相关的产品,属国内顶级品牌,市场占有率高、竞争力强。作为负责人,吉某在公司创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研发了很多专利项目。2019年9月,当地政府将该公司作为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专门引进。疫情期间,该公司在经营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不裁员并如约提高员工待遇,还向福利机构、疫情严重地区捐款捐物。


  “经调查了解,我们认为涉案企业负责人学历较高、企业有社会责任感,只是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缺乏法律常识导致案件发生,可以督促其开展合规建设。”检察官沈晗介绍说。


  2020年9月底,在向法院提起公诉前,锡山区检察院向涉案公司制发《刑事风险提示函》《合规计划建议书》,督促其拟定针对性合规建设方案,在半年内完成合规建设,建立合规完备的管理规章、员工培训等制度,检察院将联合主管行政机关、税务机关及法院在审查起诉终结前和审判阶段对其进行重点考察。


  根据检察机关建议,涉案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合规建设计划书,建立“公司领导-合规经理-法务部-各部门合规员”组织模式,审查完善公司财务、销售、生产等规章制度,努力打造合规创造价值的企业文化。


  2020年12月初,检察机关联合法院、税务机关共同对涉案公司合规建设情况开展评估,认为企业家和员工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企业抵御和防控经济风险能力得到提高,企业达到合规建设目标要求。12月24日,法院全部采纳公诉人量刑建议,对吉某适用缓刑。


  “这个关口,检察官帮我们顶住了,我也深深认识到,再高新的技术都要在法律扶持下才能创造价值。”采访结束时,吉某说。


  “现在经营起来更有底气了”


  【惠山区检察院】


  “经过合规建设以后,我们经营起来感觉更有底气了。”近日,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对一家涉案企业进行回访时,企业法定代表人赵某感慨地说。


  2016年8月至2017年2月,无锡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向黄某(另案处理)支付票面金额8%左右开票费的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6份,税额共计人民币24.5万余元,并全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案发后,该公司及赵某主动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相应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补缴。今年3月26日,侦查机关以该公司及赵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向惠山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案件的同时,对企业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据了解,涉案公司是一家创新型小微民企,拥有正面无边框玻璃冰箱门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多年被评为优秀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赵某同时也是常州某大型科技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走访中,检察官还用“惠企慧控”企业合规数据平台对涉案公司及赵某开展办案影响评估。经评估,该企业分值为95分,风险等级为Ⅲ级。“企业评分较高,说明生产经营状况良好;风险等级低,说明再犯罪可能性小。如果提起公诉,对企业本身及关联企业的生产经营、科技创新、员工就业都会造成不良影响。”惠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徐静超说。


  经过公开听证,惠山区检察院依法对涉案公司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是给涉案企业纠错的机会,但只有企业合规建设到位,才能确保法律的这份‘厚爱’不被滥用。”惠山区检察院代检察长周慧娟表示。


  被不起诉后,涉案公司自愿作出合规承诺,递交了合规计划。惠山区检察院依托先期建立的全区企业合规治理联合协作机制,会同税务、工商联、司法等部门,联合对该公司开展合规整改考察验收。考虑到该公司是小微企业,人力物力有限,惠山区检察院还特意简化了合规建设项目及整改内容,要求企业对关键风险点建立切实有效的内部防控,做到“项目减负、效果不减”。


  验收过关后,惠山区检察院依法向税务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其对该公司在税务罚款时依法从宽处罚,适用处罚下限。据悉,今年以来,惠山区检察院办理涉企案件26件56人,在依法对两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向税务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税务机关对涉案企业从宽处罚,促进了事后合规与行政合规有效衔接。


  “我对企业未来更有信心了”


  【滨湖区检察院】


  “合规建设让我对企业的未来更有信心了,一切都会越来越好的。”在日前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举行的企业合规启动仪式上,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对检察官说。


  2013年2月至2015年11月,无锡某公司经营者李某、吴某在经营过程中发现进项税票少、销项税票多,不够抵扣,便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采用虚构合同、虚假走账等手法,以支付开票费方式,通过郑某等人(另案处理)从厦门4家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28份,涉税额近47万元,已向税务部门抵扣。而吴某作为公司股东,明知系虚开发票仍提供个人银行账户用于开票金额走账。


  “这个案子办下来,对企业会有什么影响?”受理案件后,检察官第一时间调取涉案公司工商登记资料,走访企业,与公司高管、员工代表开展座谈,同时听取了该公司注册所在地无锡市某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得知涉案公司是拥有核心专利技术的高新企业,其自动化模具加工设备处于行业领先位置,产品远销十多个国家及地区,对地方经济贡献较大。


  该公司涉案后,前期因尚未补缴税款,且部分嫌疑人未到案,滨湖区检察院对李某批准逮捕。后来涉案公司补缴了全部税款,该院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李某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官了解到,由于主要客户维护和重大项目谈判均由李某负责,李某被羁押使企业运营受到较大影响。涉案企业发展前景良好,本来计划与知名企业开展合作,而知名企业对合作单位的资质背景要求严格。一旦公司及李某获刑,合作计划估计就“泡汤”了。


  “小微企业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促进企业合规建设,有助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也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内在法治需求。”据办案检察官张晓军介绍,8月27日,无锡市两级检察机关在滨湖区检察院召集该案及另一起类似案件的两家涉案民营企业,举行了企业合规启动仪式。


  两家涉案企业向滨湖区检察院递交合规承诺书后,律师事务所代表作为企业合规服务人宣读了合规计划,滨湖区检察院与作为第三方监管人的市税务局、区经济发展局代表签署《企业合规监督考察委托协议》,由检察机关负责监督涉案企业合规建设。


  “涉案企业要设置合规专员,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开展重点岗位培训,落实合规建设计划。围绕涉税案件特点,企业要确立风险点,建立规范的会计科目、完备的内控手册及风险监控、防范、识别和应对体系。这都是我们要重点监督的。”张晓军说。


  “这个加分项真的很有用”


  【梁溪区检察院】


  “我们安装了新型废气处理设备,还和有资质的企业签订了废气机油回收处置合同。这个加分项真的很有用,我们客户比以前多了,真得感谢你们。”日前,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孙凯进行回访调查时,无锡某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王某向他表示了谢意。


  王某在无锡市经营着两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的上游厂家对特约销售服务店每年的广告宣传活动有着严格的考核要求。每到年底,王某都为如何完成汽车厂家下达的广告宣传指标而头疼不已。2016年12月,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无锡某文化创意公司经营者周某,周某的公司恰好有多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人“一拍即合”。此后的四年里,王某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解决公司的考核指标问题,周某也以这个办法给自己的公司增加业务量,以便在营收标准上达到上市条件。


  然而,违法行为终将败露。2021年6月,王某、周某及其公司均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移送梁溪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随后,该院依法对王某及其公司启动了为期四个月的合规建设考察,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孙凯和同事梳理案件情况后,深入走访了王某经营的两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你们在进行汽车修理时有没有做好废气、废水的处理工作?”孙凯问的这个和税务完全无关的问题,让王某一头雾水。


  “我们走访企业不单是要调查企业运营状况,看是否符合企业合规的条件,更要为企业发现问题,帮助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当好服务民企的护航员。”孙凯解释道。


  在监督涉案企业开展税务专项合规建设的基础上,梁溪区检察院进一步探索企业合规“治未病”机制,对关联风险进行排查,将合规建设从“事后合规”向“事前合规”推进。


  经排查,检察官发现王某的两家公司都不同程度存在“散乱污”问题,要求企业确定专人负责环境日常管理,合法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做到规范经营,同时建立相关台账,确保对危险废弃物全流程监管。检察官还向两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发放了宣传手册,即由梁溪区检察院编写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必修课”》。


  “把这些可能存在的关联风险一并纳入合规改造范围,就能让合规改造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加分项’。”梁溪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沈小平说。


  “全身体检治好了病”


  【江阴市检察院】


  “合规整改让我公司做了一次彻底的全身体检,把公司的病治好了,生产效率也提高了。”近日,不起诉宣告会结束后,一家涉案企业负责人朱某紧紧握住江阴市检察院检察官张旭的手。


  朱某是江苏某机械有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其公司主营污水处理、垃圾焚烧等环保设备的制造、加工。2015年12月至2017年8月,该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多次从他人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后朱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补缴了全部税款及滞纳金。


  2021年1月,该案移送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认为朱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同时了解到,涉案公司拥有发明专利30项,属于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额5000余万元,发展势头良好。如果对朱某及其公司提起公诉,势必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负面影响,也不利于公司100多名员工的稳定就业。


  “你的认罪悔罪态度诚恳,公司也及时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符合申请开展企业合规建设的条件。”张旭向朱某介绍企业合规制度,朱某听后眼神亮了起来:“我决定了,现在就向检察院申请开展合规整改,请检察院监督。”


  这是合规试点后江阴市适用涉案企业合规的第一案,无锡、江阴两级检察机关共同举行了涉案公司合规建设启动仪式,朱某郑重签署了承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书面材料。综合考虑案件情况、企业规模等因素,江阴市检察院决定将合规考察期设定为三个月。


  合规建设启动后,涉案公司及时提交了整改计划,重点整改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保等领域。考虑到该公司的高新技术性质,检察机关要求其将知识产权保护、预防内部职务犯罪一并纳入整改范围。


  为防止“纸面合规”,保证企业整改货真价实,检察官先后五次实地考察涉案企业,提出30余条合规建议,审查了15本合规材料。三个月合规考察期满,江阴市检察院联合无锡市检察院企业合规监督员、第三方监管员对企业合规建设情况进行验收,认为涉案公司已按合规计划要求完成了整改。


  三个月下来,涉案公司修改完善了组织架构、生产经营制度,建立了财务审批报销全流程内控体系,21项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合规考察期间新增盈利60余万元,生产效率提高30%。


  9月2日下午,江阴市检察院代检察长关开城主持召开对该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为切入点,依法督促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建设,能够有效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加强自我监管、建立科学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关开城在会上说。


  “订单比去年同期增长30%”


  【新吴区检察院】


  “企业刚刚获得两个知名大客户,上半年订单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0%呢!”前不久,在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检察官的电话回访中,无锡某公司负责人万某表示,自从该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司生产经营逐步恢复并不断扩大,已获批新的土地拟建设新工厂,总投资预计5个亿。


  2016年2月,万某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采用虚构交易、支付开票费等方式,以单位名义让他人为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用于抵扣税款人民币29万余元。2020年5月20日,万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额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上缴违法所得。


  2020年9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新吴区检察院对涉企案件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办案影响评估机制。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走进企业展开调查、调取公司相关经营材料,了解到涉案公司是一家风力发电领域的科技创新型民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在职员工170余人,年均销售额过亿,纳税额近千万元,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在业内有较大影响力。


  “当时就是侥幸心理,一念之差害了自己也害了企业。”讯问中,万某悔恨不已,表示公司2020年前八个月的营业额已经超过1亿,又刚签订了金额2.4亿的合同,正处于重大项目推进履约阶段,要是被追究刑事责任,必将影响后续经营活动及合同履行,可能面临巨额赔偿,进一步导致招投标资格受限、市场份额丧失等后果。


  鉴于涉案公司的实际情况,新吴区检察院决定督促其加强合规建设,帮其诊断风险、消除制度隐患、改造不合理的经营模式。检察官指导该公司出具合规承诺书,告知整改期间的权利义务及法律效果。随后,该公司委托专业法律团队及时制定、递交了《企业合规计划书》《企业发展计划书》,修订公司规章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全体员工学法守法用法。


  整改期间,该公司积极开展研发,获得多项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新签了项目合同,经营和创新发展态势良好。经综合评估,2020年底,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及万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合规不起诉给了企业纠错的机会,效果就像一枚法治‘定心丸’。”新吴区检察院检察长丁宏伟说。


  “检察院的做法有力保护和支持了民营企业发展,同时也在行业内对同类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起到了促进作用,让行业更加健康。”全国劳动模范、江苏省人大代表袁彩凤说。


  “一定诚信守法办好企业”


  【宜兴市检察院】


  “今后,我们一定努力提高法律意识,做好企业合规管理,诚信守法办好企业。”近日,江苏省宜兴市一家建筑公司的代表在企业合规启动仪式上郑重承诺。


  原来,2011年至2014年期间,该公司在承接建设项目时,先后给予相关单位领导财物,企图在工程承接、关系协调、增加投资等方面得到关照。2021年3月,该案移送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实地走访了解到,涉案公司是宜兴地区一家优质民营企业,在技术创新、工程质量、信用评级等各方面均表现优异。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无银行贷款,目前有十几个在建工程,涉及总金额近20亿元,预计将上缴税额3000多万元。案发后,该公司承受巨大压力,一旦被追究刑事责任,将影响该公司的招投标资格,正在进行的工程项目也可能会受影响甚至出现危机。这对一家建筑公司来说,无疑是致命打击。


  “对涉企案件,检察机关不能机械办案,而应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绝不能办了案子,垮了厂子。”据宜兴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赵誉涛介绍,该院在多次研究讨论后,决定启动企业合规程序。“这是无锡地区第一例对职务犯罪涉案企业启动合规程序的案件,也是我院在积极探索企业合规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合规程序适用范围办理的案件。”赵誉涛说。


  此前,宜兴市检察院已结合辖区实际,配套建设了企业合规治理中心,设置五个展厅,开启“办案 合规 预防 普法”办案新模式。依托该中心,该院为涉案建筑公司举办了企业合规启动仪式,涉案企业关联公司也受邀参加。


  仪式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基本案情并阐明适用企业合规的理由,涉案企业提交了《合规承诺书》,检察机关与第三方监管人签署《企业合规监督考察委托协议》,第三方监管人现场签署保证书后,由无锡市检察院向涉案企业送达《企业合规检察监督告知书》,仪式全程透明、程序规范。


  “我们组织涉案企业人员及关联公司代表观看警示教育片,听典型案例讲解,就是要加强企业合规经营的法治意识,通过互动问答、自助学习帮助企业诊断风险,提供合规建议,减少和预防企业再犯罪,以推动解决建筑行业一些深层次问题。”宜兴市检察院代检察长张志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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