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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凤霞路工商银行开户行(昭通爱民路工商银行的开户行)

镇雄县麻地至洛旺等重要县乡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2016733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建设地点为镇雄县各合同段沿路乡镇,公路等级为四级(农村公路)油路,总投资规模约6436万元人民币。


2.2合同段划分、招标范围、计划工期


2.2.1合同段划分:共划分为两个合同段


一合同段:路段为麻地至洛旺,路线全长12.8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计划投资2880万元,计划工期10个月;


二合同段:路段为孙家坟至芒部,路线全长12.7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计划投资3556万元,计划工期10个月。


2.2.2 招标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根据云交基建﹝2014﹞186号文件的规定,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须是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贰级及以上的企业。


3.3根据云政发﹝2015﹞5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须将建造师资格证交项目业主,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


3.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人员。


3.5拟投入的人员及备选人员一律不得擅自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过项目业主批准,并签署同意。项目经理资格后审最低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类似等级公路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累计3年及以上,具有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且工程质量达合格工程的施工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质量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3.6商业信用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9投标人不曾受到交通运输部或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或昭通市交通运输局“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10投标人在已公告执行的最近一年度“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C、D级。


3.11一个投标单位只能对一个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


3.12根据昭市工商联发﹝2016﹞9号文件要求,投标报名截止后,投标人企业信用信息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由业主方书面确认,查询结果作为企业资格审查条件之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 月 14 日至2016年 11 月 18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购买招标文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若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主选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及施工经验证明材料原件,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2项)原件,招标人或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据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经办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原件,授权委托人近三月内其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社保卡原件供查验。并提交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1200.00),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必须于 2016年 12 月 13 日 08:30 至09:00时(北京时间)由专人递交至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厅(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


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必须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交纳截止时间为2016年 12 月 7 日17:00时。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如下:


账户: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建行昭通凤凰分理处


账号:53001636144051002019-1017 投标保证金金额:叁拾万元(一标段)


账号:53001636144051002019-1018 投标保证金金额:肆拾万元(二标段)


备注: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中心备案;各投标人严格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再到交易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换取凭证,投标文件中装订各投标人转账凭证即可(如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昭通市政府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http://xxgk.yn.gov.cn/Z_M_004/?departmentid=12681)、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网(www.ynzb.com.cn)、昭通市建设工程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站点(http://gcjsxxgk.yn.gov.cn/Project/Project.aspx?DepartmentId=1268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发布日期为2016年 11 月 14 日。


8.联系方式


地 址:镇雄县乌峰镇南广路280号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凤霞路农业局新楼五楼


电 话:0870-3125592 电 话:13618702111


传 真:0870-3125592 传 真:0870-222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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