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个税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两部门12月31日发布的公告进一步明确了上述部署。根据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优惠政策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税收政部 税务个人所得税总局公告2019年个人所得税第94号)规定的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北京市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此外,公告称,《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北京市政策衔接2020问题税收的通知》(财税〔20个税18〕164号)规定的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优惠政策、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