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年报季
2021年6月30日前
全新城区市场主体要填报2020年年报
现在时间还剩不到10天
今天您年报了吗?
企业年报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年报公示制度?
年报公示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的法定义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年报公示是企业积累自身信用的过程,是企业向社会展示存续经营状况的途径,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基础,依法年报积累信用资本,不按时年报影响企业诚信。
二、未及时年报公示会有怎样的后果?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未按时公示年度报告,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满3年未年报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有关信息将被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银行等机构共享,并被全社会共知,将“一处受罚,处处受限”,受到有关部门的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者禁入。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三、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由谁负责?
对于未在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何种监管措施?
企业每年应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供社会公众查询。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通过抽查的方式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进行监管,将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以信用监管方式取代行政处罚方式,达到引导企业规范经营的目的。
对于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和对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而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采取相关信用约束措施,从而更有效地监管企业,促进其诚信守法经营。
特别提醒!!!
全新城区市场主体:
请于2021年6月30号前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年报。不按期年报,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经营活动将受到相应限制和处罚。为避开年报高峰期,请提前报送。特别提醒广大市场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不法分子利用提醒年报公示,诱导登录钓鱼网站链接,套取银行卡号及验证码等信息时,请提高警惕,谨慎对待,防止上当受骗。
信用监督管理股:3389326
最后,还是要提醒各位:
尽早年报哦~
早报早安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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