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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变更公司名称流程(法人变更后税务变更流程)


解决方法:


2、在电子税务局中无法正常进入建筑企业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报送模块,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


目前此业务模块根据税局要求暂停使用。进入后将提示监控不通过,监控说明:“流程调整,本功能暂停使用。企业纳税申报时,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将建筑企业项目部已预缴税额按照实际数额自行填报在申报表第14行内”。(如下图所示)



3、在电子税务局中申报车辆购置税,点击申报时提示证件号码、证件代码格式有误,如何处理?(如下图所示)



解决方法:


可直接拨打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技术服务电话:62212366,提供登录账号密码(个人提供身份证号、企业提供纳税人识别号)、车辆识别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由客服专员协助处理。


4、在电子税务局其他申报页面中没有显示通用代扣代缴申报表,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


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如果未显示“通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申报表,则说明当前纳税人税费种认定信息不全,需要提交税费种认定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返回电子税务局主页,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费种认定】,提交“经营项目调查表”,在其备注栏中可自行填写核定诉求。


5、使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发票章,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


没有发票专用章属于正常情况,发票票面上仅显示税务机关监制章。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6、在电子税务局中申请的税务Ukey,通过快递配送签收时需要出示什么证件资料?


解决方法:


签收时需要出示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将打印的申请成功回执加盖公章或发票章后交予快递员。


7、税务Ukey开具发票,使用发票清单导入模板导入清单时提示序号1,含税标志空,必须是0、1,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


此问题是由于清单模板中录入信息时,价格方式录入有误导致。清单模板录入时,如果是含税金额,则价格方式录入1;如果是不含税金额,则价格方式需要录入0。


8、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中《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应如何填写?


解决方法:


此表需按照《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票面信息填写,逐票分行录入,其中代扣代缴清单“合计”栏数据中的税额应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7行“税额”数据一致。


9、在电子税务局中申报增值税时提示:申报失败,您没有进行网上抄报税或网上抄报税失败!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


1) 检查税控设备抄报税是否成功,抄报数据与填写数据是否一致且正确,是否为一整月数据;


2) 如有多套税控设备(分盘),需要将所有税控设备抄报完成后再统一进行申报,若只抄报了其中一套税控设备,则申报时会出现此提示;


3) 如确定抄报税成功,但申报时仍然出现此提示,可在电子税务局主页中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然后点击报表列表页面右上角的【重置申报清册】以及填表页面右上角的【重置】后,重新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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