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服刑需吊销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吊销对法人的影响)


最近因为人的担任法定代表人这一身份发生的纠纷不少,前两天就有一个案例,这影响个公司目前已经陷入了僵局。


根据这个案例,查阅了A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仅仅简单地写明了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公司的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因为A公司有了这样的规定,就导致虽然李雷因为正在被执行刑罚,不能够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了,但是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是执行董事担任,执行董事又由公司的股东会选举产生,然而,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李雷拥有60%的股权,李雷的股东权利并不因为正在被执行刑罚而丧失,所以在股东会中不会通过韩美美的提议,也就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没有股东会决议,公司登记部门就不能受理韩美美的申请。所以说这个公司因此将吊销无法选举出新的法定代表人,也就可能因此陷入了公司僵局,可能有的业务就无法正常进行了。


所以,建议公司在制定公司章程的时候要做出一些特殊约定,尽量对类似的情形进行约定,如果出现这类的情况,则有其他股东进行表决,被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营业执照股东丧失选举权,这样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当然并不是丧失全部的股东权利,而仅仅是对于这类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事务需丧失而已;不能落井下石独资企业,趁人之危,夺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现在来给大家介人的绍一下哪些人不能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对法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服刑,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第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第四,因犯有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法定代表人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第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第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服刑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第七,个人负债额较大,营业执照到期未清偿的。


第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吊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限制担任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如果是国有企业的话,限制其担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国有股权方派出或推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担任相法定代表人关职务的,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免去其职务,以此也就不能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了。


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之一的,该企业法人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个人更登记。


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未办理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影响令限期办对法理个人;逾期未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需罚款;情独资企业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