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为沪市监浦增加处〔2022〕152021002394号的便利店行政处罚决定书显营业执照示,经查,当事人上海福满家便利增加有限公司蓝村路二店为全家超市加盟店。执法人员在接到举报后便利店于2021年8月经营范围26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店内冷柜处正在销售举报人所购买的上营业执照海悠纯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草莓乳饮品,但未超过保质期。
经检查人员调取相关电脑销售记录和店内监控视频,确认举报人于2021年8月18日下午18:36分从该店购买了该款饮品,净含量400ml,生产日期2021年8月2日,保质期14天,售价为6.8元。该饮品由全家总怎么办部统一配送,当事人8月开始陆续进了几批次该饮品,因现场未查见其他过期该饮品,故超出货值金额为消费者购买的一瓶过期饮品6.8元,按不足一超出万元认定。鉴于该饮品为总部统一配送,未有进货成本,故违法所得按照6.8元计算。
据全家便利店官网显示,2003年4月,上海第一家全家FamilyM经营范围art试验店开幕;2004年7月,上海第一家全家FamilyMart店铺开业怎么办。截至2018年12月,中国大陆地区全家便利店突破2500家,三城市门店数量破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