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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21(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2021)

@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


怎样申请房型调整?


海沧区新阳居住区二期约1450套,其中一房型150套、二房型300套、三房型1000套。


翔安区黎安居住区约550套,其中一房型50套、二房型500套。


具体房源清单需根据意向登记、摇号情况及房源现状安排确定。


(二)意向登记


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21日(工作日, 上午 8:00 - 12:00,下午3:00-5:30)


申请家庭可选择线上办理或线下办理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意向登记:


线上办理方式。手机登录“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通过“综合服务”——“保障性住房意向登记”——“房型调整”进入专区;


或者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中的“掌上办”栏目进入“房型调整”模块。


线下办理方式。申请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家庭成员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原件到保障性住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


(三)摇号


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组织随机摇号,产生意向登记对象的房型调整顺序号,确定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


时间:2022年1月27日


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市住房保障中心


注意!本批次意向登记家庭纳入选房范围的包括:排序在1-2200号的申请家庭;排序在2200号以后的属于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的申请家庭。未纳入选房范围申请家庭摇号产生的房型调整顺序号失效。


(四)选房


时间:2022年2月(具体选房时间及地点以届时通知为准)


(五)已选房家庭续租审核资料提交时间及地点将根据选房情况通知办理。


(六)租赁合同签订、交房入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这些事项要特别注意!


(一)未纳入选房范围申请家庭摇号产生的本批次房型调整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二)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的申请资格,其本批次房型调整顺序号失效:


未按《选房手册》规定参加选房的;


未按《选房手册》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的;


签订了《选房确认书》,但经审核不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


经审核符合继续承租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出原承租保障性租赁房,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型调整后房源的租赁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的。


(三)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签订租赁合同后不入住的申请家庭,下一批次不得参与房型调整。


(四)选房后,经审核不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继续承租条件的,需退出原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经审核,租金补助比例变化的,按照新认定的租金补助标准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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