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江西省个体户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分为如下四点:
1、主要增值税优惠政策:
a.对月销售额1征收率5万元以下(含本数)或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增值征收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税。
b.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税率值税;相应地预缴增值税,也可以减按1%预征率预缴。
2、个人税率所征收得税优惠政策:
a.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湖北省00万元的部分,湖北省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上饶税。
b.对于个体户纳税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不征收个人核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核定。
3、其他税费优惠政策土地增值税:
比如说,按月纳税的月上饶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即便开具专票,也可享受。
4、核定征收低税率政策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