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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租房(珙县58同城租房)

俗话说:金屋银屋,不如自己的破屋


在房价“噌噌噌”上涨的今天


能够拥有自己的小屋


是件很幸福的事~




好消息!


珙县这里有118套公租房


等待您的申请


截至目前剩余房源


(注意:巡场镇剩余房源目前为安置D级危房过渡,半年后退房则可申请)


什么是公租房?


怎么申请?


需要哪些条件?




Q1什么是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保障对象,限定租赁标准,面向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居民通过租赁方式解决基本居住困难的一种保障性租赁用房




Q2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和住房租赁补贴实行自愿申请、分批审核、分级审批、动态管理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的三个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县城镇户籍,并在申请地长期工作或居住。共同申请人为非本地城镇户籍但在本地工作或居住的、户籍因就学或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县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二)申请人为非本县城镇户籍的(含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就业单位在本县管辖范围内,并已与用人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2年及以上,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三)新就业、与单位(或企业)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县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本县范围内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


(四)申请时上年度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家庭收入是指申请之日前连续12个月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确定。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所拥有的能以货币计量的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主要包括存款、机动车辆、有价证券、股权及房产等。家庭财产原则上不高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5倍


(五)在申请地无住房或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4平方米


(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移房产产权,现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及住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珙县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小型及以上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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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房改房、拆迁安置住房、解困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等政策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应从低端保起,优先保证低收入家庭及时获得住房保障。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民政部门认定的分散供养的城镇特困人员,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认定的的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并优先配租。


(九)非当地户籍,在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租赁在开发区、工业园区集中建设的集体公寓和宿舍,以及用工企业自建集体宿舍,解决居住困难。




Q3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如实填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按58照下列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对象和材料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珙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2.婚姻状况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及其户籍成员户口簿,同时提交复印件;4.申请人、配偶以及其户籍成员在县房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房屋信息查询结果; 5.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低收入证明或低保证明;6.同城其他证明材料。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珙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2.婚姻状况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及其户籍成员户口簿,同时提交复印件;4.申请人、配偶以及其户籍成员在县房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房屋信息查询结果;5.其他证明材料。


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


1.《珙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2.婚姻状况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及其户籍成员户口簿,同时提交复印件;4.申请人、配偶以及其户籍成员在县房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房屋信息查询结果;5.劳动合同及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材料原件;6.所在单位未提供住房的证明材料原件;7.毕业证珙县书,同时提交复印件;8.其他证明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


1.《珙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2.婚姻状况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及其户籍成员户口簿,居住证,同时提交复印件;4.申请人、配偶以及其户籍成员在县房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房屋信息查询结果;5.非珙县户籍申请人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享受保障性住房的证明;6.所在单位未提供住房的证明材料原件;劳动合同及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材料原件;7.其他证明材料租房。


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民政部门认定的分散供养的城镇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住房困难家庭


1.《珙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2.婚姻状况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及其户籍成员户口簿,同时提交复印件;4.申请人、配偶以及其户籍成员在县房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结果;5.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引进人才证明,同时提交复印件;6.省部级以上劳模、英模提供劳模、英模证书,同时提交复印件;7.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提供立功受奖证书,同时提交复印件;8.重点优抚对象的相关证明,同时提交复印件;9.其他证明材料。




Q4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所在地社区)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社区居委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立即告知申请人。经初审后,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


3.初审通过后社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镇政府复核,通过后由镇政府提交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与各县级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联合审查通过后,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出具入住证明。


4.申请人持入住证明到县房管所办理入住手续,签订租赁合同




Q5租赁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应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载明房屋的基本情况租房、租金标准、租金收取方式、租赁期限、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合法使用住房。


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在合同期限内承租人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Q6住房租赁补贴是什么?


政府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或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解决符合同城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基本居住需求。


家庭无住房或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4平方米的,在房源不足的情况下政府暂不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直接发放差额或全额住房租赁补贴


保障对象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后可以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等途径解决基本居住需求,领取的租赁补贴只能用于自住住房租赁,禁止挪作他用




咨询电话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0831-4311351




好了,不多说了


住房困难还收入不高的小编


要去准备申请材料去了


有一起的吗



来 源丨珙县融媒体中心


审 核丨班建


责 编丨汤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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