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什么时候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税(教育费附加减免政策)


地方教育附加税怎么报


答:纳税人通过国税办税软件中申报附加税,申报成功后,需要附加登录当地互联网地税中点击“税费申报”然后点击“城建税及附加”再点击“城建税及附加明细申报”,页面会自动带出您在国税的申报数据,您进行确认后点击“申报”,然后在税款缴纳模块中生成缴税书并打印。


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减免号)教育费第二条


(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附加税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8附加税号减免)第二条






地方教育附加税的税率


教育费附加地方从1986年7月1日起征收,征收对象为缴纳“三税”(即增值税、营征收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目前征收征收标准为,实际缴纳“三税”税政策额的3%;而地方教育附加什么时候,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征收教育费及确定各自的征什么时候收标准,征收对象同教育费附加。因此,此前全国对地方教育附加并政策未强制性统一,已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征收标准也不尽相同,地方有1%、1.5%的,也有2%的,2%为上限,开征时间也不同,比如浙江温州2006年7月就开征,税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2%,而广东省则2010年才开征,税率为增值税、营附加业税、消费税的1.5%。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