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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表决权(潜在表决权如何影响表决权)


9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委2021年第72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虹医药”)首发获通过。


供应商提名董事


招股书显示,2018~2020年泰格医药均位列亚虹医药前五大供应商,亚虹医药向泰格医药采购临床试验服务及临床前研究服务分别为928.59万元、464.37万元、571.29万元。


并且,泰格医药还通过旗下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杭州泰格”)间接持有亚虹医药1.3050%的股份。据了解,杭州泰格成立于2016年4月22日,由泰格医药和上海泰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其中,泰格医药出资占比为99.96%。


值得玩味的是,亚虹医药在招股书中披露称,于2020年12月11日任命的独立董事张炳辉正是由杭州泰格提名的,这也意味着杭州泰格拥有对亚虹医药独立董事成员的提名权,并已经行使了该权利潜在。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二条规定,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相关规定,企业通常可以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来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如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影响资料。


就在亚虹医药任命张表决权炳辉为独立董事的8个月前,即2020年4月28日,泰格医药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上泰格医药审议通过选举张炳辉为泰格医药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20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1日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信披前后数据不一


不仅如此,亚虹医药还存在招股书与审核问询回复函信披内容不一致的问题。


招股说明书显示,亚虹医药目前尚未有产品上市,公司正在开展的9个主要产品对应的12个在研项目,其中有2个产品对应的3项研究已处于III期或关键性临床试验阶段。


2021年6月22日,上交所在首轮审核问询函中要求亚虹医药补充披露各专利的取得方式、取得时间、专利与在研产品的对应关系。


2021年8月6日,亚虹医药在首轮审核问询回复报告中表示,截至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已获取境内外授权发明专利合计24项(境内5项,境外19项),并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


据审核问询回复报告,名为“含硝羟喹啉前药的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和“硝羟喹啉前药及其用途”的专利对应在研产品为APL-1202和APL-1501;名为“一种酸响应水溶性近红外BODIPY光敏剂及制备方法”和“一种金刚烷修饰的近如何红外氟硼二吡咯光敏剂及其制备方法”的专利对应在研产品为APL-1702和APL-1706。


但查阅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公布的招股说明书(上会稿)发现,亚虹医药实际披露内容与审核问询回复报告中披露内容存在出入。其中,名为“含硝羟喹啉前药的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和“硝羟喹啉前药及其用途”的专利对应的在研产品仅有APL-1501;而名为“一种酸响应水溶性近红外BODIPY光敏剂及制备方法”和“一种金刚烷修饰的近红外氟硼二吡咯光敏剂及其制备方法”的专利并未披露对应在研产品。


另外,据亚虹医药官网显示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包括创始人、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潘柯,首席运营官庄承锋,首席医学官薛湧,国际商业拓展高级副总裁苏申,新药发现高级副总裁王铁林,新药发现部生物学研究副总裁陈峪,新药发现副总裁邓一军,药学副总裁郭玉申,市场营销副总裁江新明。


公开资料显示,陈峪于2021年9月22日受任亚虹医药新药发现部生物学研究副总裁与转化医学研究负责人;王铁林于2021年4月8日受任新药发现高级副总裁;薛湧于潜在2021年1月25日受任首席医学官;苏申于2020年7月1日受任国际商业拓展表决权高级副总裁;邓一军于2018年5月7日受任新药发现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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