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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为病人办理开户业务(关于银行办理开户业务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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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日起门诊慢性病和门诊重症病费用将实现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即时报销。现将即时结算以前的门诊费用报销材料收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材料提交时间:


考虑到7月1日直报刚开始,因系统或社保卡等原因可能会出现直接报销不成功的情况,所以普通慢性病患者2018年8月1日至8月24日上交1-7月份费用材料。异地人员可于2019年1月7日-25日上报。


重症病患者,7、9、11月收取异地门诊票据。


二、报销材料提交地点:


桃城区人社局大门南侧一楼(胜利路与红旗大街南行100米路西),也可交到乡镇卫生院。


三、应提交的报销材料: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正式发票、购药处方;患者的《门诊慢性病专用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重症患者如有检查费用,还需提供报告单。


四、注意事项:


1、银行卡的开户人须为患者本人。


2、如患者未成年不能办理银行卡的,还需提供其监护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3、患者报销提供银行卡开户行须为中国银行、衡水银行或者衡水农商银行的储蓄卡。


4、《门诊慢性病专用证》复印第1页至第3页。


5、发票、处方、检查结果等对应整理好即可,但不要粘贴或装订。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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