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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折股视频(股票分割股本为何不变)

如何保障小股东的权益——致命的股改

没有比听故事更让人感到轻松的事:


2001年成立的国都证券,在2015年要挂牌新三板,按要求需要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当时公司共有47位机构投资者股东。有一个小股东,持股时间已经六年多了,对国都证券的发展非常失望,要退出。国都证券的大股东是68家信托公司之一的中诚信托,财政部背景,国有企业哪会重视你这小股东的诉求呢?没人管,于是,这个小股东就拒绝成为拟变更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国都证券管理层则霸王硬上弓,爱同意不同意,直接去申请工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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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0日,北京市工商局对国都证券变更的要求下发了《驳回通知书》。连个股份有限公司都变更不了,还挂什么新三板!


国都证券则选择起诉北京市工商局,诉状说:我国都证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8月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决定变更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通过了变更的方案、发起人协议和章程,你不给我变更是不作为。


北京市工商局则辩称:依据《公司法》第九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原告拟由有限公司变更为由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股东应以其在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对应股份公司净资产额,折合为其在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股份,原有股东成为拟设股份公司的全部发起人,现在你的这个小股东明确拒绝成为发起人,我怎么给你变更呢?怪我咯?


都说自己有理,最后只能交由海淀区法院判决,最终结果为:撤销被告北京市工商局作出的《驳回通知书》,并责令被告北京市工商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内对原告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小股东出场了,也不甘示弱,在法庭上也表示:依据《公司法》第九条、《公司登记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不是在有限责任公司范畴内进行的简单变更登记,而要符合具备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定条件和法定文件,而作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备的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都要求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并签署,但我明确表示不同意,如果北京市工商局给予登记,我就起诉北京市工商局乱作为。


对法院来说,你起诉呗,起诉了再说,对政府部门工商局来说,你起诉吧,我有的是时间,但对企业来说,是经不起这样的消耗的。


你是不是还关心国都证券这事最后怎么样了?最后公司的管理层被迫重视此事,找人承接了小股东的股权,国都证券则在2017年才得以挂牌新三板。


所以,各位老板,谨慎选择你的股东,要不然,关键时刻一定让你栽跟头。大多数公司,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在A股要上市,必须将人合性更强的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成产权更加明晰、股权结构更为合理、资合性更强的股份有限公司,具体什么时间改?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成立时就是股份有限公司,那就不需要改了。


问:
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合性”怎么理解呢?


答:
简而言之,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群体更具有封闭性,比如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非股东第三人转让股权的,需要经其他半数以上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其他股东不同意的,应当以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这其实也印证了上述国都证券的案例。而股份有限公司并无此要求。


企业要在A股上市,上市公司股东人数众多,股份交易频繁,同意及优先购买权的机制根本无法操作,作为活跃交易资本市场中的主体,其股东本身是什么样子、有什么看法、有什么能力,理论上讲,对企业影响都不大。反而是股东出钱有没有到位、出钱金额多和少,对企业有很大的影响。显然,资合的企业形式更加符合上市公司公开募资、频繁交易股票的模式


股改具体操作包括很多步骤和流程,操作的技术含量还是比较高的,主要在于上市规则中明确要求公司股权明晰,所以对于一些历史沿革相对复杂的公司,比如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来说,它的股权改制过程就会比较漫长,这里虎哥就不再深入展开了,我重点讲一下,股改要注意的事项:


第一,股东人数


按照法律要求,有限责任公司方面,现在的公司法也接受一个人的有限责任公司,但上限不能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数量,则需要在两人以上200人以下,包括穿透计算


第二,净资产折股比例及股本要求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涉及到以净资产折股的过程。根据证监会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规定,公司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而创业板则要求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在修订公司章程后,应依据章程的规定将原股东的出资额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折合的股份总额应不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即股票面值不能小于一元一股,通常折股比例不会完全等于一,会留一些余地算在资本公积金里面,以防止审计过程中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说费用利润税收调整等等,可能会吃掉一些净资产,如果股改时净资产全部转了股,那肯定会有一些麻烦。


此外净资产不低于注册资本这个问题一般在拟上市公司中相对不容易出现,但是如果审计的结果刚刚符合本次的条件,而后续又要修改股改的审计报告,一旦出现低于注册资本且股改已经完成的情况,则股份制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连续性就不存在了,那就只能将其视为新成立的公司。我们都知道上市基本要求是公司持续经营不小于三年,那这个就满足不了啦,所以说这方面非常非常重要,也可见股改的严谨性。


第三,公司经营的连续性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仅仅是公司形态的变化,除国务院批准采取募集方式外,在变更时不能有过多的股东变化。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继承,并且不应该进行资产剥离。股改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能发生变化,管理层也最好不要有重大变化,主营业务也不要有重大变化。如果要计算原有限责任公司的业绩,务必不能根据评估报告调账,只能以审计报告中的净资产数折股。


第四,股改中涉及到的原股东个人所得税


股改通常会涉及到原有股东个人所得税,这个问题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和当地的地税机关沟通,通过协商延时缴纳,并拿到地税机关的确认函。否则以后可能会面临实际控制人未完税被当地税务机关处罚,从而影响IPO的情况。


第五,过往的出资方式


过往的出资方式是股改之前非常重要的关注点,比如说实物出资、债转股等问题,都需要在股改之前妥善处理好。


股改是上市的第一步,但多少老板却在第一步就栽了个大跟头,所以再一次提醒各位老板,各位创业者,也包括虎哥本人,搞好人际关系,摆平利益纠纷,避免被举报、被投诉


企业要上市,就不可避免的要接受投资机构、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那么在这个过程中,站在企业角度,有哪些事项是需要关注的?这是一位企业家朋友提出的建议,虎哥觉得建议非常好,所以又新创作了一期内容,请关注《虎成论金》“IPO那些事A股篇”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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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顾】


2018-03-31第175期【《IPO那些事》A股篇 (1):咱不上市行不?不行!】


2018-04-03第176期【《IPO那些事》A股篇 (2):真恐怖!企业上市要花这么多钱?】


2018-04-07第177期【《IPO那些事》A股篇 (3):上市的条件其实不高,核心就这一点】


2018-04-10第178期【《IPO那些事》A股篇 (4):上市找券商和结婚找老婆一样重要!】


张虎成,优选金融集团创始人;中国金融业最具影响力的财经视频节目《虎成论金》主讲人;新华社2014中国经济人物。优选金融旗下控股子公司7家,涵盖资产管理、财富管理、文化传媒三大领域。目前,优选金融全球员工总数近400人,累计资产管理规模超过300亿元,处于存续期内的管理规模约160 亿元。


《虎成论金》是中国财经视频领域唯一一档由金融集团公司创始人亲自创作的节目。该节目以“让中国人更懂金融”为核心使命,致力于向社会大众普及金融知识,用微视频和生动的语言,把生冷的金融概念和复杂的投资逻辑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故事。自2015年12月开播以来,通过持续的高质量原创思想观点输出,在各互联网媒体平台累计播放超过1亿次,已成为中国金融业最具影响力的财经视频节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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