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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基础(财产保险合同 印花税)

印花税是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以及权利、许可证照等,其计税依据采取按金额计税和按数量计税两种形式。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形式包括“按金额计税”和“按数量计税”,其中采用比例税率的,以凭证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采用定额税率的,以凭证件数为计税依据。结合我国税法设置的13个印花税税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具体如下:


一、经济合同

经济合同包括借款、购销、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技术、加工承揽、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货物运输、财产租赁、仓储保管、财产保险。


经济合同的印花税均采用比例计税,其中借款合同的税率为0.005%;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的税率为0.03%;加工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的税率为0.05%;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税率为0.1%。


经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采用定额税率计税,税率为0.05%,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营业账簿

营业账簿包括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其计税依据存在差异。


1.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


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的印花税均采用比例计税,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2.其他账簿


其他账簿的印花税均采用定额税率计税,计税依据为“凭证或账簿的件数”。


四、权利、许可证照

权利、许可证照的印花税采用定额税率计税,计税依据为“证照的件数”。


同时,对于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依次按照市场价格、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来确定。


总结

由此可见,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包括合同金额、产权转移金额以及凭证件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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