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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国民经济代码(汽车销售行业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1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8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60,940,566.0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61,859,433.96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系募集资金实际结存余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131,132.03元,以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尚未到期余额17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2020年8月11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瓯海支行、2020年10月2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 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131,132.03元


2. 募集资金余额中不包含未到期理财产品17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2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5,981.62万元,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828号)。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6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17,000.00万元,情况如下:


(续上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冠盛股份募集资金使用规范,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冠盛股份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冠盛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70万元,对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2021年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无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


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因此,同意董事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 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周家儒、周崇龙、刘海强、刘元军、赵愫泓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海强


电话:0577-86291860


传真:0577-86291809


电子邮箱:ir@gsp.cn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 号


(二)会议费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业务覆盖全球汽车市场,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中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而导致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同等价值外币金额),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此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产品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及欧元。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为银行类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的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内部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6、内部控制风险: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公司也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5、严格内部审批流程。公司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均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累计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同等价值外币金额)的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此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同等价值外币金额)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公司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方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事项尚需经过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


公告


根据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盛股份”、“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需要,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顺利进行,2021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融资的计划及为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计划如下:


一、2021年度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含等值外币)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该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为所属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6.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该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申请贷款、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信业务等授信业务。上述授信及担保计划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周家儒先生、总经理Richard Zhou(周隆盛)先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事项,由周家儒先生或Richard Zhou(周隆盛)先生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授权范围内的融资业务,无需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董事会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二 、2021年度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GSP北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盛北美”)、浙江嘉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嘉盛”)、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冠盛”)。


为满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6.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含等值外币)不超过6.5亿元,实际业务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属子公司:


1、上述额度在预计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2、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履约担保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


3、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含等值外币,担保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本次担保事项在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同意冠盛股份授权董事长周家儒先生或总经理Richard Zhou(周隆盛)先生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文件,授权期限同担保额度有效期。


5、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三、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1、GSP北美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Richard Zhou


注册资本:820万美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销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冠盛北美总资产18,094.82万元;总负债18,253.5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15,166.68万元;净资产-158.69万元;营业收入27118.58万元;净利润-948.64万元;资产负债率100.88%,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0年9月30日,冠盛北美总资产18,961.71万元;总负债18,489.0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15,504.43万元;净资产472.63万元;营业收入20,515.83万元;净利润-217.01万元;资产负债率105.30%,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2、浙江嘉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崇龙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其配件的加工、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及其配件的维修服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浙江嘉盛总资产16328.61万元;总负债3668.1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3668.16万元;净资产12660.45万元;营业收入16976.05万元;净利润324.16万元;资产负债率22.46%,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0年9月30日,浙江嘉盛总资产15,921.78万元;总负债3,149.1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3,149.16万元;净资产12,772.61万元;营业收入11,516.67万元;净利润446.82万元;资产负债率19.78%,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冠盛股份持股75.00%、冠盛北美持股25.00%。


3、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崇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36050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网络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装卸搬运;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包装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办公服务;软件开发;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南京冠盛总资产115897.72万元;总负债51381.2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525.38万元,流动负债50,152.49万元;净资产64,516.50万元;营业收入120352.99万元;净利润7463.99万元;资产负债率44.33%,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0年9月30日,南京冠盛总资产81,193.27万元;总负债43,619.6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919.30万元,流动负债42,500.14万元;净资产37,573.66万元;营业收入82,400.45万元;净利润6,508.72万元;资产负债率53.72%,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总计为9373.87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6.83%。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之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过担保,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对外担保额度,为子公司、子公司为母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银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各项银行贷款及债务担保均为日常经营所需,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是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要求,有助于维持稳定的财务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代码:605088 公司简称:冠盛股份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4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分配现金股利2.00元(含税),该议案还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冠盛股份专业从事汽车传动系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等速万向节、传动轴总成和轮毂轴承单元,产品远销欧洲、北美洲、南美洲、亚洲、大洋洲和非洲六大洲,营销网络覆盖海外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各产品线型号可适配全球大多数车型,是国内少数能够满足客户多产品、多型号、小批量,“一站式”采购需求的汽车传动系统零部件生产厂商之一。通过多年努力,公司产品在品牌、产品技术、品质和销售规模等方面在全球汽车售后市场已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市场地位。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等速万向节


万向节即万向接头,是实现变角度动力传递的机件。等速万向节是将轴间有夹角或相互位置有变化的两转轴连接起来的零部件,并使两轴以平均角速度比等于1的相同角速度传递动力,它可以克服普通十字轴式万向节存在的不等速性问题,安装于变速箱输出端和轮毂输入端。广泛运用于前置前驱和前置后驱的乘用轿车之中,等速万向节也称之为球笼。


2.传动轴总成


传动轴总成由两个等速万向节、中间轴及其他零部件组成,用来传递扭矩和旋转运动的总成,装在差速器或末端减速齿轮与车轮之间。


3.轮毂轴承单元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是连接汽车悬挂机构和车轮及制动器的传动部分;主要作用是在整车中起到支承、传递动力和准确导向等功能。它既能承受轴向载荷又能承受径向载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零部件。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毛坯件、钢材、各类配件等,主要供应商是提供毛坯的锻造企业。公司采购部会根据往年销售业绩制定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在内的原材料年度采购预算,并根据所需原材料的质量、价格、供应商供应能力、运输情况和实际订单情况等因素筛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对于常年合作的供应商,公司通常会与其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对于其他供应商,公司则按照实际需求情况订立采购合同。


对于采购货款的结算,公司主要采用“先货后款”的支付方式,结算账期按相关合同来执行。采购货物的运费一般由供应商承担。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框架销售协议、实际订单等组织生产。客户小批量、多批次的采购特点以及订单普遍具有的产品型号繁杂、不同客户之间的订单以及同一客户的不同批次订单之间差异性较大的“个性化”特征,对公司的生产组织和流程优化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公司对生产线进行了柔性化改造,可根据不同订单或同一订单不同产品型号的交货要求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汽车零部件市场按使用对象分类,可将汽车零部件市场分为OEM市场(整车配套市场)和AM市场(售后市场)。公司主要专注于AM市场,主要采用经销模式。经销模式可进一步细分为ODM(贴牌)和OBM(自有品牌)。随着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渠道覆盖面越来越广,全球消费者对“GSP”品牌认可度越来越高,OBM(自有品牌)模式的产品销售规模也在逐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产品销售额占比达48%。针对OEM市场,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


近年来公司推进渠道下沉,实现海外本土化快速配送,拉近与终端用户的距离,降低中间费用、缩短交付周期。


(三)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归属于C36 汽车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


1.汽车零部件行业概况


汽车零部件行业与汽车工业息息相关,汽车工业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汽车零部件产品技术、品质和成本等综合竞争结果,在全球汽车工业产业链上,零部件产业的价值一般超过50%。


汽车零部件行业既位于汽车制造业的上游,为整车提供配套(整车配套市场),同时又位于汽车制造业的下游,是汽车售后维修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售后市场)。整车配套需求与新车销量、宏观经济趋势相关;相比整车配套市场,售后市场规模增速受经济波动的影响更小与汽车保有量、车龄、行驶里程、车辆行驶路况、车辆行驶习惯等因素更加紧密相关。


2.行业竞争格局


近30年来中国、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汽车工业崛起,凭借巨大的市场和较低的成本优势,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大规模往亚太地区转移。同时中国本土汽车零部件企业在十几年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平台建设,通过企业自主研发、合资合作和技术引进的方式在较多关键零部件领域均已经实现技术突破,具备整车零部件系统、零部件及子系统的产业化能力,已经形成长三角、珠三角、东北、京津冀、中部、西南六大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


在万向节、传动轴总成及轮毂单元领域,中国厂商已经在全球市场范围具备强大的竞争实力。近几年,由于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市场整合态势明显,行业集中度逐步上升。公司在品牌、产品技术、品质、销售规模和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在全球汽车售后市场已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市场地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84,116.92万元,同比下降5.36%;净利润为9,224.37万元,同比下降22.7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浙江嘉盛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上海宜兄宜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市元有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义乌明德商贸有限公司、嘉兴市知仁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GSP Europe GmbH(欧洲冠盛)、GSP North America Co., Inc(北美冠盛)和WHC AMERICA TRADING INC. 9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52,595,661.47元,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2021年3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5,93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拟以165,93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187,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88.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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