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木材农产品抵扣合法吗(向农民收购木材,进项税抵扣)

图为巡回法庭现场。


这起滥伐林木案的被告人黄某辅系江市镇岳溪村农民。公诉机关指控,为谋取经济利益,在未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黄某辅雇请他人将本人所有的在本村山场的杉树砍伐。经鉴定,共计黄某辅采伐林木立木蓄积20.133立方米,木材被黄某辅卖给当地木业加工厂,抵扣其因病所借加工厂老板冯某9000元欠款及砍树工钱24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辅违反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数量较大,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黄某辅认可公诉机关所有的指控,并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当庭表示真诚悔罪。


巡回法庭当庭作出宣判,以滥伐林木罪判处黄某辅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黄某辅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此次巡回法庭上,公诉人结合案情进行了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希望被告人及生活在林区的每个公民,从本案中吸取教训,遵守森林法的规定,爱林护林,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好我们美丽的家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也希望被告人振作精神,克服家庭困难,通过合法途径,勤劳致富,早日过上幸福生活。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近年来,洪江市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批典型刑事案件,每次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都保持应有的“高规格”,一方面是让老百姓“零距离”感受法律不容侵犯,谁破坏就要受到法律制裁,另一方面是借此形成由点至面的宣传效应,从而切实增强基层群众法律意识,自觉履行法治社会的保护义务,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编:雷鸿涛]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