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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分录(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一、购进全部以含税价为成本入帐,无需价税分离,故无进项税.


二、销售同样以含税价计入经营收入,无销项税.增值税报表中填入免税收入栏.


以上是在免税范围中的购销业务,如有应税的应单独计算进项与销项.


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可以免税


销售时,免税,就是不计算销项税额,也不抵扣进项税额


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销售收入


可自产自销的商品,增加库存商品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等 (成本的归结和分配)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免税的吗?


答:部分项目免税 部分不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81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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