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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发票认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防伪税控系统)



问题一


专用发票认证方式有哪几种?


  1. 自助终端扫描仪认证
  2. 纳税人自购扫描仪认证
  3. 国税平台防伪税控系统手工认证
  4. 纳税信用A、B、M、C四级纳税人可在网上发票管理平台勾选认证

问题二


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多久?


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是180天


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是360天


此认证期限是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九、自2017年7月1日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问题三


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怎么办?


可以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税务机关认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 156号)第二十九条规定


“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问题四


发票认证流程是什么样的?


以自助终端扫描仪认证为例8携带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原件到国税力税大厅认证抵扣的流程如下:


1、办税大厅自助认证发票机——2、输人纳税人识别号——3、输入登录密码, 查看税务机器上的密码提示——4、选择业务类型,点击增值税专票认证——5、将发票放在“发票扫描放置口”,竖置(发票抬头朝扫描仪方向)监制章向右——6、点击确定——7、开始自动扫描认征,如扫描认证未通过可重新放置发票,点击“继续认证发票”按键。点击“打印认证结果”——8点击“退出”



(特别提醒)

以下两种情况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认证!



情况一


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设备,根据政策可以全额抵减应纳税额,因此不需要进行认证。


政策参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 15号)规定:“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二、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情况二


取得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认证,也就是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用认证,应直接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政策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2007] 18号)规定,红字专用发票暂不报送税务机关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只针对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需要办理认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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