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返还区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上缴的工会经费。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上缴的工会经费采取先缴后返的方式。
首先,小微企业按规定正常计提并通过税务部门上缴工会经费。然后,在上缴工会经费的次月通过“爱工惠”微信平台申报退费,经市、县(区)总工会和税务部门审核认定后,按季度予以全额返还。退费申报期限为2020年5月8日-2022年6月30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布以下联系方式,有问题和建议请电话咨询。
淄博市总工会:0533-8488908
张店区总工会:0533-2869523
淄川区总工会:0533-6022359
博山区总工会:0533-4110209
周村区总工会:0533-6195253
临淄区总工会:0533-7211809
市高新区总工会:0533-3580430
市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总工会:0533-6030011
市经开区总工会:0533-7870292
桓台县总工会:0533-8163109
高青县总工会:533-6961257
沂源县总工会:0533-325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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