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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会议费管理办法(河南省会议费管理办法 2017)

人才新政——人才是各个行业的“建筑师”,为行业发展增砖添瓦,为行业创新夯实基础。人才,特别是高层次、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已成为每个行业发展的助推器。做好激发人才活力的各项新政措施,已成为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要点。


山东省财政厅


改革创新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


积极为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松绑助力”


为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按照中央改革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2016年我省坚持放权、减负、激励、服务的改革精神,出台了《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71号),聚焦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赋予科研单位更大自主权、提升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服务水平三大方面,制定了19条具体政策措施。改革实施以来,有效激发了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科研人员改革的成就感和获得感日益增强。


1/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更加符合创新规律


本着简化方便、规范高效的原则,围绕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出台的8条激励政策,将科研活动规律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为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松绑、减负”、“增动力、添活力”,努力使财政科研经费成为推动创新的“催化剂”和“助推器”。


在下放预算调剂权限方面,如果项目总预算不变,直接费用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等多数科目预算,可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调剂,实现了科研经费“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


在科研经费拨付使用方面,取消科研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改进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继续使用,有效打通科研经费支付和使用的绿色通道。


在科研经费列支范围方面,明确劳务费预算不设比例限制,开支范围扩大到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大幅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取消绩效支出占间接费用比例限制,有效解决科研投入中重物轻人、人力费难报销的问题。


对上述政策,高校院所和科研人员普遍认为改革既赋予了课题组聘用人员和财务的自主权,又充分体现了对科研人员智力价值的尊重。


2/高校、科研院所有了更大的自主管理权


充分相信高校、科研院所有自我管理和约束的能力,不简单套用行政预算和财务管理方法,从下放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管理权限、对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实行区别管理、简化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管理、扩大基本建设项目自主权、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五个方面,赋予高校、科研院所更多管理权限,尽量减少干预或不干预。


比如,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管理权限下放后,高校、科研院所按照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可以根据教学、科研等活动实际需要,自行研究制定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开支范围和标准,据实报销相关发票,实现了自主独立决策、科学有效管理。


3/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通过扩大科研单位自主管理权,有效调动了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创新财务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大力开展有益探索和尝试,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创造良好条件和宽松环境。


比如,针对科研人员反映的报销手续繁、程序多、时间长、难度大等问题,山东社科院等科研单位结合实际,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了科研、财务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共享的信息平台,实事求是完善了内部报销规定,更优质、更便捷地为科研人员服务。


又如,省科学院在全院各研究所60多个主要科研团队设立了科研财务助理,所需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科研项目资金等渠道解决,“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尽可能让科研人员少一些财务方面的束缚和干扰,多一些时间去自由探索创新。


山东省人社厅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为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紧紧围绕人才强省战略,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核心,持续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了有力人才支撑。


1/坚持放权松绑


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进展


(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坚持向基层和用人主体放权,逐步构建起分类评价、科学使用、监督得力的职称评审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评价标准。坚决破除职称工作唯学历、唯论文的倾向,突出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的导向,先后修改完善了6个系列的评价标准。明确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再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由各高评委或用人单位根据用人需求自主确定,破除了人才评价“一刀切”现象。


二是改进评价方式。在考试、考评结合和综合评价三种方式的基础上,探索中小学模糊评价、播音业绩展示、卫生实践操作等多种评价方式。同时,建立海外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畅通博士后研究人员职称评审。


三是下放评审权。一方面,全面下放高校教师和省属科研机构职称评审权。另一方面,有选择地把中小学、卫生、工程、会计、经济、中职教师的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设区的市。四是打通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


五年来,我省在全国率先完成中小学和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率先推进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率先下放职称评审权,各项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


(二)全面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全面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主线,在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是完善公开招聘制度。稳步推进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同步笔试。支持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按照公开招聘制度规定自主招聘人才;有条件的市可由卫生、教育部门统一组织招聘;鼓励有条件的市探索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


二是健全岗位管理制度。突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用人导向。出台了15个主要行业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对编制总数、单位职能发生变化的单位,依据指导标准及时调整岗位设置方案。进一步规范二级岗位的设置、申报、评审、聘用管理等关键环节。


三是不断规范人员聘用制度。积极推进聘用合同制度,截至目前,约有95.3%的事业单位、95%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大锅饭”“铁饭碗”的用人体制进一步被打破。


四是大力促进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科研人员离岗期间,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三)稳慎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以深化改革、提高效能、促进发展为重点,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一是筑牢法制基础,切实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法治化。2015年10月,《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正式实施。


二是以市场整合改革为契机,有效提高了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省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统一服务窗口,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实现了“五统一”。


三是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进一步扩大集聚效应。2016年烟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获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同时建成潍坊、烟台、济南、东营、济宁、高密、淄博和威海8家省级以上园区。


四是加强项目引导,助推产业快速发展。从2014年开始,省级每年安排2000万资金用于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共资助实施了8大类235个项目。


至2016年底,全省共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892家,从业人员40283人,2016年全省行业年营业收入达380亿元。


(四)加大政策创新力度。为省委制定《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55项意见建议。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来省人社厅调研时的讲话要求,高质量完成《人才工作专题调研报告》,并配合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省政府起草了《关于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


去年以来,相继制定出台了《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十三五”发展规划》等,为人才助推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了政策支持。


2/突出高端引领


高层次人才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围绕产业链、科技链打造人才链,重点培养选拔高层次人才。


一是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培养高端领军人才。参与组织实施“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重点人才工程,培养选拔了一批突破关键技术、引领学科发展、带动产业转型的高端领军人才。目前,我省共有住鲁两院院士39人,“千人计划”专家20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260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62人,泰山学者952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297人。


二是大力培育博士后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目前,全省共设立博士后站435个,其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2个,涵盖了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12个学科门类的77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03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30个,基本覆盖全省能源、环境、机械、电子、化工、医疗卫生、制药等行业中的重点企事业单位、主要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重要科研院所。累计招收博士后人员7900余人,在站3700余人,博士后站已经成为我省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培养、引进和使用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三是开展大规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着力提高人才创新能力。截至目前,我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及海洋、农业、金融、文化、制造等产业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了24个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和300余个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2.5万余人。


3/集聚天下英才


海内外高端人才智力引进取得显著成绩


抓住世界经济减速提供的“人才抄底”机会,更加积极、更加主动、更加开放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制定印发了《关于支持留学人员来鲁创业的意见》《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选表彰办法》,为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鲁创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政策支持。


二是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招聘力度。不定期组团赴欧美等发达地区开展人才政策推介和海外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与29个海外华人社团、外国专家组织等合作建立省级国际人才海外联络处,建立了4家引才工作站。


三是加大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扶持力度。近年来,已先后提供600多万元资金择优资助近200位留学回国人员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目前山东共建成留学人员创业园42家,入园留学人员企业已有2887家,高新技术企业占85%以上。引进的海外人才中,205名专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


四是建立了更为完善的引智成果推广体系。十八大以来,共建立国家级引智试验区2家,建立国家级引智示范基地13个;建立省级引智试验区4家,建立省级引智基地86个,实现了省级基地县级全覆盖。


五是实施多项引智专项。启动实施外专双百计划,自2017年起,计划利用5年时间,每年投入约1亿元,引进100名外国专家和100个专家团队。同时,设立省高端、“一带一路”、“区域协调发展”等引智专项,资助项目82个,资助经费1640万元,积极引进一批“高精尖缺”外国人才。


六是“海洽会”已成为山东海内外人才交流的品牌。十八大以来,共举办三届“中国山东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会”,搭建了山东与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对接的平台。


4/坚持多措并举


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转型升级和提升城乡劳动者全面素质,不断创新完善政策,搭建人才成长平台。


一是坚持高端引领,培养打造技能领军人才队伍。在贯通技工院校毕业生成长通道、引进优秀高技能人才到技工院校任教、建立政府高技能人才奖励津贴制度等方面作出重大政策改革,受到人社部充分肯定。制定印发《齐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并选拔了12批1209名齐鲁首席技师。


二是坚持激励引导,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定期选拔表彰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技术能手,并给予一定奖励。加大对世赛、国赛参赛的奖励力度。我省选手在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上夺得2枚金牌、1枚银牌和2个优胜奖,实现了山东奖牌零的突破。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强化职业技能鉴定监督管理。着重面向长期在基层一线技能岗位上的技能人才,探索建立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项目,2016年,确定山东开泰抛丸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为山东省首批新型学徒制试点单位。


四是坚持转型发展,推动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技工院校。截至2016年底,全省技工学校194所,全省技能人才数量达到1020.7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68.8万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17人,全国技术能手346人,山东省首席技师(齐鲁首席技师)1209人。建立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23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9个,省级技师工作站100家。


5/立足构建体系


高层次人才服务环境不断优化


更新思想观念,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致力于为人才提供“保姆式”服务,营造人才来鲁创新创业的“最优”环境。


一是建立引才绿色通道。实行服务绿卡制度,为人才提供出入境和居留、户籍、住房、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等19项服务。目前,共为303位中外人才颁发了服务绿卡。


二是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服务体系。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立“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窗口”,在全省范围内设立17个市级分窗口和169个县级子窗口,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服务体系,并初步建成网上办事反馈系统。


三是完善海外人才医疗保障。明确将我省“千人计划”专家和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纳入医疗保健范围,按照属地原则为引进人才发放《医疗保健证》、提供医疗保健待遇。将中央和省直驻济单位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纳入省直医疗保险范围。


四是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作为全国十个试点省份之一,我省自2016年10月启动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到目前全省共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1.2万余件,办理证件数居全国第二。在全国率先出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鼓励性加分细则。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为外国高端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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