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经各级财政部门采购的会议定点场所,在全省范围内实行资源共享,各级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共同使用,执行统一的会议定点场所目录和相同的协议价格。
根据《福建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一类会议住宿费400元/天/人,二类会议360元/天/人,三类会议300元/天/人,四类会议270元/天/人;伙食费标准一、二类会议150元/天/人,三、四类会130元/天/人。
据悉,党政机关会议实行定点管理,有利于规范会议管理,节约会议费支出,降低运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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