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湖南国税电子税务局的申报密码(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首次如何修改密码)

系统管理类(2020年8月热点问题)


1.问:“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自动出现任职受雇单位,而自己又完全不知情,存在信息冒用嫌疑,该怎么办?


答:只要该公司给纳税人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且未填报离职日期的,该公司就会出现在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解决办法如下:


(1)如果是纳税人曾经任职的单位,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个人信息管理】)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申诉类型选择“曾经在职”,填写离职时间等补充说明后,点击【提交】,申诉状态变为已处理;


(2)如果是纳税人从未任职的单位冒用的,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个人信息管理】)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申诉类型选择“从未在职”,填写补充说明点击【提交】后,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申诉提交后,“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相关任职受雇信息将不再显示。后续处理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的消息提醒反馈,也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异议处理查询”进行查看,敬请留意。


2.问: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填写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指定由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后,扣缴单位却没有获取到纳税人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该怎么处理?


答:扣缴义务人需要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点击“下载更新”按钮下载纳税人填报并指定给该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未下载到,可确认以下信息:纳税人指定扣缴义务人是否有指定错误;人员信息是否一致(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国藉地区必须一致,不能使用不同证件采集)。如仍下载不到,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排查具体原因。


3.问: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的申报密码是什么?如何重置?


答:扣缴客户端申报密码是通过扣缴客户端进行信息报送、信息下载等操作的口令。若扣缴单位忘记申报密码,有三种方式可实现申报密码重置:一是该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个人所得税APP,通过【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选择对应企业--点击【重置申报密码】进行重置;二是该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通过【个人信息管理】--【办税权限管理】--【企业办税权限】--【查看详情】--【重置申报密码】路径进行重置;三是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密码重置。


4.问:对选择由扣缴义务人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应如何处理?


答: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由纳税人自行在远程端采集的,纳税人可先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自行更新,再通知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中点击【下载更新】,下载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采集的,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修改。方法一:纳税人可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提交给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中点击【修改】按钮更新信息;方法二:由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自行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再通知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中点击【下载更新】,下载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5.问: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发票验(交)旧】模块进行升级版红字发票验旧时,没有升级版红字发票附件上传按钮,请问是什么原因?


答: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经业务部门确认,增值税升级版发票取消红字发票上传附件的要求。


6.问:纳税人已经缴纳了本期增值税税款,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表格式)】模块却无法开具表格式完税证明,请问是什么原因,应如何处理?


答:该问题有以下两个排查方向:


(1)核实纳税人本期增值税税款是否已入库。电子税务局支持对已入库的税款开具表格式完税证明,需要在税款入库后开具。


7.问:纳税人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时,点击“立即登录”,提示“调用核心征管接口失败:接口调用失败:报文解析错,请查询交易状态;失败原因:SWZJ.GSGL.SB.CXZRRDJXXWBXTHNSW.NFWB.WSB***”。请问是什么原因,应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登录时,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会调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接口,这是接口返回的报错信息,提示查询自然人登记信息外部系统错误。遇到这个问题,请核实该纳税人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的税务登记信息和实名认证信息是否完整,如果不完整的话,将其补充完整后,在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管理系统【用户管理】-【纳税人用户管理】中进行重新授权,纳税人即可登录。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