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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粤税收分类编码表(商品和服务税收编码与增值税商品编码)

提醒:


税局发布政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将更换监制章!


划一下重点,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是这个样子的:



1.发票监制章:相应修改为各省(区、市)税务局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


2.发票板式: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江苏省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3.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建 三方)升级时间: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升级工作;升级前,生成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可以继续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发票监制章。


4.公告施行时间:2018年7月23日(发布之日)。


附件:发票监制章样式



5、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上的发票监制章有何变化?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区、市)税务局”]将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版式文件上的发票监制章,相应修改为各省(区、市)税务局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纳税人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需要进行相应升级。


6、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是什么样式?


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江苏省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看起来是不是很头疼?那就看看下面这张增值税专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吧。


发票章盖章易出错!千万别以为很简单!(附盖章攻略)


增值税专票填写

这张图片要收藏,专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1.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地址开具。


2.增值税专用发票写的是“开户行及账号”,所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企业基本开户行及账号。


3.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也就是说卖啥开啥,不得变更,比如提供的是住宿费,开具“旅游服务”的发票。


4.严格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发票,采用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不能”办公用品”、“材料一批”、“礼品”出现这样的笼统开具行为,比如《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有一个明细类别是“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因此,发票摘要写“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是符合规范的,但是只写“办公用品”是不符合规范的。


5.发票上的单价数量,按相关税法规定发票信息需要依次据实填写,销售货物,需要将单价、数量、金额体现在发票上;如果属于服务劳务,确实没有单位数量的可以不体现。


6.由于开票时有限额,销售货物不能一次性全开,分开开具发票时,会出现数量是小数,比如“0.4台”,只要分开开具的发票数量总额是与实际销售数量相符即可。


7.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的填写,税务上没有要求,但建议最好如实填写开票人员姓名,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最好不要是“管理员”,顺便提醒一下取得一些新成立商贸企业(查当地工商局网站就知道是不是新成立的)开具的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票人是“管理员”,要特别提高警惕。


8.增值税发票“开票人”和“复核”能否是同一个人,税务上没有要求,但是从内控管理的角度,“开票人”和“复核”应该不是同一个人,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和“复核”最好不要是同一个人。


9.成品油专用发票在发票的左上角有“成品油”三个字。以上仅供参考,大家可以留言建议,如当地税务部门有不同管理要求,按照其要求执行!


必须知道的发票新规

前段时间,国家税总局发布新文件出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明确了发票不再属于唯一扣税凭证了,但也要提醒大家,现金支付可能不能税前扣除!这个政策和财务人员息息相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划重点:


1、明确收款凭证、内部凭证、分割单等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将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2、在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填写内容、取得时间、补开、换开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企业加强自身财务管理和内控管理,减少税收风险;


3、针对企业未取得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外部凭证的情形,规定了补救措施,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


发票的开具、注销?

1、餐费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餐饮服务适用6%的税率。购进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不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交际应酬的餐费,娱乐费全都是不能抵扣的,即使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行。


不能抵扣并不代表不能开专票;缺德不能抵扣项目的专票,建议先认证后进项税额转出。

2、出差住宿该开哪种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两种,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可以进行税款抵扣,后者不可以。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员工出差住酒店,可以选择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回单位进行财务报销,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员工出差住酒店,应向酒店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3、住宿与餐饮费能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吗?


在索要发票时,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将项目开在一张发票上,而对于一般纳税人,因为出差发生的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餐饮、娱乐等不可以抵扣,所以要将住宿与餐饮、娱乐等分别开具,住宿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餐饮、娱乐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与纸质发票一样吗?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5、索取增值税发票,需提供哪些信息?


增值税纳税人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 (不得为自然人)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需要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即可。


个人消费者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6、如何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纳税人可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由税务总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中标厂商印制,其式样、规格、联次和防伪措施等与原有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致,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


7、开具发票有什么要求吗?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


8、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需要盖章吗?财务章还是发票专用章?


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9、收到了一份错格的专用发票,可以退回去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财务人注意了!

这些发票不能再报销:


1、发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别拿去报销


2017年7月1日起,销售方为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填写购买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公告) 。


2、发票票面上需显示编码简称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 年第45 号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发票票面上需显示编码简称。


虽然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就推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有关问题答问》表示,由于纳税人众多,系统升级需要一个过程,部分纳税人因未进行系统升级导致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票面上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未打印商品和服劳税收分类编码简称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正常使用 ,无需重新开具。但是这也只是一个过渡期 ,所以报销开票还是要留意。


3、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开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明确表示,发票“单位”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也明确,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4、发票盖章有问题不要拿去报销


不管是盖的不清晰,还是章盖错(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亦或是没盖章等情况,要退回重开。


5、发票实际业务不吻合不要拿去报销


比如取得的商品跟开具的发票不一样,涉嫌虚开发票,这样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


6、不是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不要拿去报销


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有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防伪系统开具打印出来的,不要拿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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