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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

山东长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职工食堂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职工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CSZB2019-001


项目联系电话:0633-88556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荟阳路122号


联系方式:0633-32230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长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633-8855685


代理机构地址: 日照市烟台路169号E尚筑121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职工食堂购买服务项目。本项目服务内容包含服务管理费用,不包含食材、调料成本。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现场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6.0 万元(人民币)


地点:日照市烟台路169号(E尚筑121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9年01月10日至2019年01月16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持下列资料原件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到日照市烟台路169号(E尚筑1211室)购买招标文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原件;(3)《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


六、开标地点:


日照市东港区山东路683号格林豪泰4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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