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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牵头EPC项目银行开户(设计院牵头成立的epc项目风险)

来了!8月6日,蕲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 白河还建房三期、八斗地还建房二期以及城南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心心念念的城南公园终于还是要来了!





蕲春县城南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用地红线面积 343935.27 平方米,建设总投资 32347.42万元;建设工期12 个月。




以下为招标文件全文,这三个项目你最期待的是哪个了?




项目名称:蕲春县白河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白河还建房三期)、漕河镇八斗地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八斗地还建房二期)、城南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蕲春县白河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白河还建房三期)、漕河镇八斗地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八斗地还建房二期)、城南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QC-202108FJ-01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108FJ-01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白河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白河还建房三期)、 漕河镇八斗地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八斗地还建房二期)、城南市民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发改审字【2021】 11 号、蕲发改审字【2021】12 号和蕲发改审字【2021】41 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湖北蕲水春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及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招标人为湖北蕲水春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蕲春县城南新城
建设规模:(1)单项一为:蕲春县白河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白河还建房三期),建设地点:蕲春县城南新城。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60683.52 平方米(A、B 地块和),总建筑面积约 22.87 万平方米、其中总计容建筑面积 181618.4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700 平方米,设计高层住宅 1404 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层住宅、沿街商业、幼儿园及其它配套用房。建设总投资 88606.97 万元;资金来源:政府自筹。建设期限 24 个月。(2)单项二为:蕲春县漕河镇八斗地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八斗地还建房二期)八斗地还建房工程,建设地点:蕲春县城南新城。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47370.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83721.4万平方米,其中总计容建筑面积 156000 平方米,不计容架空层建筑面积2221.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5500 平方米,规划居住总户数 1240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建设总投资 72853.34 万元;资金来源:政府自筹。建设期限 24 个月。(3)单项三为:蕲春县城南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选址:蕲春县城南新城。建设规模:蕲春县城南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红线面积 343935.27 平方米;拟建设内容包含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土方工程等。建设总投资 32347.42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建设工期 12 个月。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满足设计需求,含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勘察(如有)、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修补及工程质量保证,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以及相关证件、手续办理,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协调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包括勘察(满足设计需求,含测量)、勘测(如有)、物探和施工勘察(如有),具体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现场服务、指导与监督和竣工验收等所需的设计服务。中标人须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含各种简图),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3)施工(含采购): ①包括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涉及的范围,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②相关报批、报建、现场协调及验收工作(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环保、规划、水利、绿化、电力、路灯、通信(含国防光缆)、卫生防疫、档案、质量、安全等有关政府部门的项目,及时向相关部门做好申报、验收工作。③具备验收条件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④做好因工程建设而必须的现场协调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9-30
合同估算价:158374.74万元


2.3其他:项目总工期为24个月【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获得批复;合同签订45日历天内完成单项三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并开始进场施工;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单项一、单项二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并进场施工;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单项三工程完成验收,且单项一、单项二完成工程量不低于40%;合同签订后730日历天内完成完成单项一、单项二工程验收】。 质量要求:(1)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地方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行业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2)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3)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类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三类资质:3.1.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资质。3.1.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3.1.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家,且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1家单位同时满足本项目勘察设计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2.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其中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 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 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 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 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2.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 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2.6 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同时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 目负责人其中一个。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3.4.1(1)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三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3.4.2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须具有建筑工程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4.3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4.4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3.4.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独立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18年、2019 年、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2019 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8月07日至2021年08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3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蕲水春风投资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蕲春县漕河镇付畈大道57号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邮编:邮编:联系人:张先生联系人:王晓雨电话:0713-7609846电话:13871950937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


2021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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