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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户支行银号什么意思(银行开户行号是什么意思)

文/庄嘉(上海市公安局)


如今,“世界经济一体化”已然成为大势所趋,地区之间、国家之间的经济辐射与反辐射、互联与融合正在进一步加剧,跨境资本的流动与反哺呈现逐步加大的态势,地下钱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积聚的风险也随之放大。在此种大背景下,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加速”“利益格局调整”“经济提速换挡”的敏感时期。大量资金借助地下钱庄跨境流入与流出,不仅严重扰乱了金融资本市场的秩序,更可能危及我国金融安全。


据公安部对外披露的信息显示,地下钱庄已呈现明显的抬头扩张趋势,分布态势呈现出“点多面广”的特征。就形式而言,跨境汇兑型、非法买卖外汇型、支付结算型等“洗白”各类赃款的钱庄病毒正在感染我国的金融血液。相较于其他犯罪类型,地下钱庄没有显性的外在纠纷,似乎只是资金的“暗流涌动”。不法分子更是采取多变的犯罪手段与技巧,设下重重的烟幕弹,扰乱侦查视线,提高了破案难度。



多变钱庄

【海量账户混淆资金流向】


目前,我国银联卡受理网络已拓展至142个国家和地区。在美国、韩国、日本、巴哈马、匈牙利、冰岛等国家和地区,甚至支持“签名验证、免输密码”的信用卡支付方式。随着移动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银行卡的支付手段不断推陈出新,网银、手机银行、第三方支付、网联等更加灵活便捷的支付方式进一步提高了银行卡的使用频率。


地下钱庄的实际控制人已然瞅准了契机,往往“借用”多人的身份证开户,以“银行卡”为依托,利用网银、手机银行、第三方支付进行资金的层层划转,从而掩盖资金来源的性质和幕后主体。通过数层、数十层、数百层、数千层账户制造资金的回路或链路,以期达到混淆资金流向的目的。当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时,不法分子第一反应就是销毁网银U盾等载体,干扰对资金的追查。比如,辽宁丹东公安机关破获的金某特大跨境地下钱庄案。自2009年开始,主犯金某表面上经营进出口商品的生意。但暗地里,他却通过网上交易,吸纳境内外资金开设地下钱庄,从中抽头盈利。在金某家中,民警查获银行卡70余张、U盾40余个、涉案账户40余个,交易金额累计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又比如,广东韶关8·16特大地下钱庄案。犯罪团伙为了掩饰资金来源,窃取200多人的身份证开设虚假账户,实际控制的非法虚假账户达到148个,遍及湖南、广东、福建等20多个省份。再比如,河北唐山公安机关侦破的家族式地下钱庄案。据媒体报道,该案冻结账户就达到2074个。账户之多,令人瞠目结舌!


【以空壳公司为幌子】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处长欧阳雄介绍,“地下钱庄控制的公司大多是空壳,资金多半是假的”。当前,我国正在开展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强力推进“放管服”政策落地执行。在这种背景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等“五证合一”,注册资本采取“认缴制”,中介公司代办登记注册手续则更进一步简化。犯罪分子乘着这股东风,常常会故意注册成立大量空壳公司,使用真票、真单、真货和利用资金流伪造的业务流程掩盖资金汇兑活动,拉长犯罪链条,为侦查设置障碍。例如,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公安局破获的“詹某义、刘某强地下钱庄案”。该案中,詹某义在五华县注册成立了以小规模企业货物代理出口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五华XX有限公司”,然而该司实为“皮包”公司!自2014年7月至2017年3月期间,该司合计办理出口货物报关1536笔,出口贸易总额达1.2亿美元,但公司所有的货物出口均无收结汇明细单,也没有办理贸易外汇业务登记。


【对敲方式,平行交割】


何谓“对敲式”地下钱庄?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副处长束剑平这样解释,“其实就是境内的客户将钱交给地下钱庄,境内合伙人通过微信、QQ、MSN、Skype等快速通知境外合伙人,根据汇率将相应数额的美元、欧元、英镑、港币等打入客户指定的境外银行账户。从表面上看,境内的人民币仍然留在境内,境外的外币也没有进来,但实际上交易已经完成”。此种“境内人民币、境外外币平行交割”的对敲方式,资金交易极其隐蔽,监管视线很难第一时间触及。譬如,上海公安破获的孙某某地下钱庄案。以孙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由下游的黄牛招揽客户。在初步确定客户后,下游黄牛会联系孙某某。孙某某则与浙江、四川等地的成员取得联系,获取当日汇率报价。在孙某某与客户达成一致意向后,由下游黄牛陪同客户前往银行向该团伙的指定境内银行账户进行人民币转账。收到转账款后,孙某某就通过境外账户汇款至客户指定的境外账户,借此达到境内外“两地平衡”。对敲方式在跨境汇兑型的地下钱庄案件中十分常见,资金没有发生“物理性转移”,但实质上发生了“所有者主体的变更”。



【伪造单证,虚构交易】


不法分子在大量注册空壳公司后,往往会通过伪造单证、虚构交易,从银行、报关、税务等渠道转移资金。以“黑龙江七台河特大系列地下钱庄案”为例。自2012年至2015年期间,犯罪嫌疑人丁某利用地下钱庄伙同福建厦门10家报关行,以丁某实际控制的公司名义出口无进出口权的中小企业货物,骗税金额达人民币733.7万元。又例如,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其官网上披露的行政处罚案件。在山东永佳集团有限公司逃汇案中,该公司自2016年6月至9月期间,伪造提单,对外付汇489.75万美元。在广州市畅利进出口有限公司逃汇案中,该公司自2015年5月至7月虚构贸易背景,重复使用进口报关单,对外付汇5048.68万美元。


【内外勾结,开拓商机】


在媒体曝光的众多案件中,不难发现,一些地下钱庄成员长期在银行、闹市区招揽生意,一旦发现有人需要办理外汇、承兑等业务就主动推销。比如,在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20多亿元的深圳特大地下钱庄案中,某银行深圳宝安支行时任行长沈某生利用地下钱庄为香港籍商人陈某转移巨额资金至境外。涉案的大量“客户”更证实,他们之所以会找到地下钱庄,均是由涉案的银行员工在当中牵线搭桥,充当掮客。


【家族经营、职业团伙显现】


为了保持钱庄的隐蔽性,犯罪团伙越来越偏向于以“血缘、乡亲关系”为纽带,建立家族式的信用关系,家族化经营日益明显。比如,四川公安破获的“马某、王某地下钱庄案”。该案中,以“王某、其妻马某、妻弟”为核心的犯罪团伙自2006年至2017年被抓获时向1003名客户非法出售外汇,涉案金额逾人民币49亿元。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反洗钱侦查大队长吴永新就曾指出,“地下钱庄链条中涉及的相关人员,大多是直系亲属、宗亲或者同乡”。在2017年3月深圳公安机关破获的“邱某华地下钱庄案”中,犯罪团伙主要成员“邱某华、詹某雄、梁某生、邱某京”四人则是同乡。


另一方面,团伙的职业化在地下钱庄案中愈发显现。犯罪团伙组织分工日益明确,有专门从事幕后组织、宣传、策划、走账、管控的专业团队,对于换汇客户也有着流程化的严格审核。部分犯罪团伙还供述“仅会与有过合作的老客户或由老客户介绍的新客户实施交易”。例如,河北唐山公安机关破获的家族式地下钱庄案。四个地下钱庄犯罪团伙均系“家族式勾结”。在香港,有专人负责以较低价格收购美元、港币、欧元等外汇,助推形成离岸的“资金池”;在深圳,有专人负责非法买卖外汇的宣传、客户推广;在唐山,有成员负责远程遥控、手续费收取。又例如,佛山“3·05”特大地下钱庄案。该案中,20多名团伙成员以“小组”为单位,每个小组都有分管的“庄主”。每位庄主控制的小组,分工明确。开拓客源、资金管理、策划组织等均由专人负责,且每个小组的庄主互为犄角、互通有无。在这样的组织架构下,最终编织成了以“顺德人邓某”为核心的职业化地下钱庄,共计控制着300多个银行账户,涉案金额达人民币20亿余元。此种犯罪模式不仅扩大了地下钱庄的“业务”覆盖面,还起到了攻守同盟、逃避打击的效用。


如何斩断地下钱庄暗道

作为我国第三产业的支柱,“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堪称经济律动的“心脏”。而地下钱庄犹如暗藏在心脏通路上的一块病灶。越早发现并清除掉病灶,心脏就能更正常、更鲜活地跳跃。据此,让地下钱庄更早更完整地浮现在公安机关的面前,已经成为严打地下钱庄必须直面的课题。


不法分子在筹建地下钱庄的过程中经常利用私人账户、银行卡等在各个银行、各个网点之间进行频繁的相互转账、存取,这就使得通过分析“资金交易信息”发现地下钱庄线索成为可能。纵观近年来曝出的地下钱庄大案要案,我们可以发现地下钱庄案件中最为关键的证据便是“资金转账记录”!


事实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打击地下钱庄过程中,已经与公安等部门建立了线索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在数据分析、可疑排查、线索移动、侦办跟踪、法规支持等办案流程中,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对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并取得显著成效。


但目前,针对地下钱庄的“情报导侦机制”仍然不够全面、及时、高效!面对“谁在交易”“钱从哪来”“钱到哪去”等核心问题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进行地毯式搜查。


就像欧阳雄说的那样,“如果银行网点稍微做下核查,就能发现疑点。但正是因为银行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疏漏,才给不法之徒提供了通道”。据此,是否可以在公安机关与金融机构(如银行网点)之间架起金融情报分析系统的桥梁,提高大额转账和可疑资金的线索筛选效率?是否能建立地下钱庄的数据侦控机制,方便公安机关及时对可疑交易客户的背景进行初查?是否能建立地下钱庄案件数据库,从资金、人员、公司及其背景信息、行为倾向、轨迹动态等方面着手,从“组织模式、规律特点、重点对象、轨迹动态、犯罪地图”五个维度,综合运用工具、模型进行数据解读?这三个问题的解答或许能够破解地下钱庄从发现到初查再到抓捕的种种难题,切实提高地下钱庄案件侦破的信息化、数据化、智能化。



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服务国际化的不断发展,地下钱庄的犯罪活动正呈现“跨地区”“跨国界”的特点。因此,对地下钱庄的预防与打击,亟须通过规范和协调国内外有关反洗钱的法律、加强国际合作来实现。在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反洗钱工作部门的双边合作中,能否推出常态化的信息交流、情报互换、协助调查等机制?这不仅需要我国相关机构的努力,更需要对接国家的认同。


如何让地下钱庄走出地面,是一道复合题。在坚决严厉打击的同时,我们也需正视现行金融制度的缺陷,直面信息孤岛的不足。由此,真正斩断地下钱庄这一资金暗道的黎明便不遥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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