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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债权超过注册资金(公司注销跟注册资金有关吗)



依法


关于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和吊销营业执照后,如何确定诉讼主体的问题:


(一)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是否追加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参注册资金加诉讼,属当事人意思自治吗范围,当超过事人不请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动追加。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原告只起诉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的,要区分情况:要求其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业法人;要求其清偿企业的债务的,如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可迳行判令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不必追加企业;如企业具备法人资注册资金格,仅存在投资瑕疵的,应追加企业为共同被告公司。


(二)清算义务人应按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各方,外商独资企吗业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公司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


(三)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


企业法人未依法办理年检的,不影响其诉讼主体资格,可以自跟己名义起诉、应诉,除非其已被依法注销有关。


公司注销后还可以起诉吗?

企业注销登记后,债权人能否进行诉讼?这个问题主要涉后及企注销业注销登记时,如何办理的注销登记,一般而言,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不能以该项企业作为被告进行诉讼。但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得到法律保护呢,主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企业注销登记时经过清算的:


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跟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有关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2.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登记:


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的注销登记中承诺偿债,债权人既可以对清算债权主体或承诺偿债人择一而诉,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也可以二者为共同被告要求二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另一种情况,被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如有权利义务承受人,可应其申后请直接变更其为诉讼主体;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


债权人起诉应提供什么证据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债权权注销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相关证据;


2.债权人已履行给付义务或者其他约定义务而债务超过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银行汇款凭证、或者在场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


4.有证据证明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可根据情况选择提供或者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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