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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税务局一手房实名认证(重庆税务电子税务局怎么实名认证)


市民在办理二手房交易的税费时,预审环节可以在网上自助完成。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二手房交易网络办税,买卖双方不仅减少了往返跑的烦恼,而且在大厅排队等候的时间也由原来的40分钟缩短至现在的五六分钟,真正实现了纳税人轻松办税。”


二手房交易办税可网上预审


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试点范围为个人住宅买卖交易,仅限于持有中国居民身份证件的个人之间住宅交易。纳入此次试点范围的交易业务,买卖双方登录“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完成网上申请提交;税务机关预审通过后,买卖双方在规定时限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的办税服务大厅完成税收业务办理。未纳入试点的交易业务仍按现行办税制度和流程执行。


作为首批试点地区之一,南岸区地税局局长唐义评介绍,从试点情况来看,至少取得了三大显著成效。一是网上申报渐获认可。从5月25日试点开始到7月7日,通过“网上申报”终审的办件数量累计达2538笔,占到总办件数5025笔的50.5%,单日线上办件占总办件比例正在逐步提升,最高达到93%,“网上申报”正在逐步赢得越来越多纳税人的认可。


二是提速办税成效明显。推行“网上申报”后,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录入交易房产的全部数据,税务人员在后台进行审核认定,大大降低前台工作人员的工作量。纳税人到前台办理所有涉税事项的时间由原来的近20分钟缩短到7分钟左右,办税效率提升70%以上。


三是缓解拥堵消除隐患。之前每笔存量房交易,买卖双方及中介人员需3-4人在交易大厅等候。实行“网上申报”实名认证后,分流人数达到7000余人次,同时,引导纳税人在中介机构门店进行“网上申报”操作,大幅度缓解交易大厅的人员拥挤状况。纳税人排长队取号、投诉存量房交易耗时长等情况明显减少。


网上预审享受“一窗式”办税


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纳入此次试点范围的交易业务,通过线上线下两步即可轻松完成办税流程。


第一步:买卖双方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完成网上申请提交。


第二步:预审过后买卖双方在约定时限内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办税大厅“网上预审通道”享受“一窗式”快捷办税服务。


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买卖双方在首次办理涉税事项前,需提供其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本人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相关信息完成实名认证。


尤其需要提醒二手房买卖双方注意的是,存量房交易双方如采取“阴阳合同”虚假申报交易价格的行为,一旦查实,将严肃处理,记入纳税人信用“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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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须缴纳这些税费





二手房交易五大税种政策解读


1.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免征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二手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转让二手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其他形式的房产赠与(不属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房屋赠与中的受赠方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具体公式:(不含增值税成交价格-含增值税的房屋原值-不含增值税的其他税金和有关合理费用)×20%。


3.印花税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房屋法定继承人、非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及房屋赠与时,应依“产权转移数据”税目,计征印花税。


4.土地增值税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以下继承及赠与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房产所有人、土地作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5.契税


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但并不包括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况。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权属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契税。但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按规定缴纳契税,税率按照当地规定,计税价格由征收机关按照市场价格核定。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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