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天气
多云间晴
16到30℃
为树立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集中曝光一批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督促被执行人及时主动兑现,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共建诚信社会。
1
案号:(2019)渝0101执3896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1:邓朴荣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6411158411
被执行人2:谭智勇
公民身份号码:5112021977011413191373
未履行标的:1118953.1元
2
案号:(2019)渝0101执6326号
案由:房地产开意思发经营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向明华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意思96102137377
未履行标的:500000元
3
案号:(2019)渝0101执6235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1:毛凌峰
公民身份号码:51220119740818081X
被执行人2:黄强
公民身份号码:511202196208010016
未履行标的:300000元
4
案号:(2019)渝0101执7158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标的被执行人:冯家汉
公民身份号码:500237199306220018
未履行标的:106300元
5
案号:(2019)渝010执7159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吴兵
公民身份号码:511225197002151111
未履行标的:170000元
6
案号:(2019)渝0101执7164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易杰
公民身份号码:512224197510043488
未履行标的:66940元
7
案号:(2019)渝0101执7166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罗传松
公民身份号码:51222719681124021X
未履行标的:100000元
8
案号:(2019)渝0101执7167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任茂军
公民身份号码:512227196705105938
未履行标的:122700元
9
案号:(2019)渝0101执7169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王小敏
公民身份号码:511228197906180926
未履行标的:106700元
10
案号:(2019)渝0101执7170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吴国龙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7308290013
未履行标的:90000元
11
案号:(2019)渝0101执7037号执行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黄国胜
公民身份号码:512201197403030353
未履行标的:180000元
12
案号:(2019)渝0101执7043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杜楠
公民身份号码:511203198308133975
未履行标的:70000元
13
案号:(2019)渝0101执恢1401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谢木奎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6305075030
未履行标的:81450元
14
案号:(2019)渝0101执6556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程波
公民身份号码:511204197707071216
未履行标的:307750元
15
案号:(2019)渝0101执6483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王潇
公民身份号码:511202198201251633
未履行标的:353725元
16
案号:(2019)渝0101执6596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1:杨忠琦
公民身份号码:362133197501065311
被执行人2:王朝芳
公民身份号码:362133197907075325
未履行标的:51045元
17
案号:(2019)渝0101执6598号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余梦彬
公民身份号码:5112211982091378220695
未履行标的:47330.28元
18
案号:(2019)渝0101执6601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被执行人:向建国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5701207934
未履行标的:195365.89元
19
案号:(2019)渝0101执6607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张明华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6710274594
未履行标的:20760元
20
案号:(2019)渝0101执6608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被执行人:郎建
公民身份号码:500101198612069137
未履行标的:100000元
21
案号:(2019)渝0101执6619号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孙仕秀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7209183087
未履行标的:99590元
22
案号:(2019)渝0101执6620号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1:余海瑞
公民身份号码:500101198705160220
被执行人2:朱勇
公民身份号码:500234198711115250
未履行标的:20490元
23
案号:(2019)渝0101执6626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应大祥
公民身份号码:511203197909282170
未履行标的:75000元
24
案号:(2019)渝0101执6631号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钱吗
被执行人:吴岚
公民身份号码:420107198608270047
未履行标的:159132元
25
案号:(2019)渝0101执7150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唐鹏里
公民身份号码:512201197104153要还45X
未履行标的:6600元
钱吗26
案号:(2019)渝0101执7347号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杨增华
公民身份号码:512201197609152815
未履行标的:6275元
27
案号:(2019)渝是什么0101执7821号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周攀
公民身份号码:511204197912280914
未履行标的:50525元
28
案号:(2019)渝0101执7527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陈波
公民身份号码:511202197701101370
未履行标的:95000元
29
案号:(2019)渝0101执7528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张祥
公民身份号码:511202198204112516
未履行标的:40000元
30
案号:(2019)渝0101执2000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黄子豪
公民身份号码:511224197708280058
未履行标的:268380.38元
31
案号:(2019)渝0101执2651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牟能超
公民身份号码:500101198411028179
未履行标的:195229元
32
案号:(2019)渝0101执4661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张静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7708117236
未履行标的:100000元
33
案号:(2019)渝0101执7083号
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谢礼昌
公民身份号码:511204198210271938
未履行标的:622627.4元
34
案号:(2019)渝0101执6686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幸贵平
公民身份号码:500101198811127512
未履行标的:14986元
35
案号:(2019)渝0101执恢1433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付祥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72是09182578
未履行标的:193927元
36
案号:(2020)渝0101执753号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冉从海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7610064092
未履行标的:114454元
37
案号:(2020)渝0101执316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被执行人:何泽军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710218459X
未履行标的:343200元
38
案号:(2020)渝0101执7824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被执行人1:涂伟文
公民身份号码:51220119670802032X
被执行人2:熊梦忠
公民身份号码:511204197608033011
未履行标标的的:400000元及利息
39
案号:(2020)渝0101执562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被执行人:幸奠升
公民身份号码:511204198204051517
未履行标的:14075元
40
案号:(2019)渝0101执7260号
案由:相邻关系纠纷
被执行人是什么:严地英
公民身份号码:512201197304204020
未履行标的:恢复原状
41
案号:(2019)渝要还0101执6567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1:张精华
公民身份号码:512201197501251328
被执行人2:张红平
公民身份号码:5是12223196612163439
未履行标的:500000元及利息
42
案号:(2019)渝0101执7252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郭建华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6105204096
未履行标的:280000元及利息
广大人民群众:以上被执行人在万州区法院所涉案件尚未执结且拒不主动履行,如您认识或了解以下被执行人并知晓其下落和财产线索,请主动拨打023-87666171进行线索举报,我们定当及时核实并早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各被执行人:法网恢恢必将疏而不漏,限你及时主动到万州区法院执行局履行法定义务,否则万州区法院将对你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进行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多项强制措施,并在查得你名下房屋、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时立即启动强制执行,现对你发布如下限制消费令: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限 制 消 费 令
(2020)第1号
上列被执行人,因你(单位)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现向你(单位)发出限制消费令,责令你(单位)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的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非生的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二、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
如你(单位)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我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你(单位)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你(单位)刑事责任。同时,我院再次责令你(单位)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对你(单位)进一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本令自发出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至你(单位)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解除本令时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编审:刘英磊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