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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工商管理局网站(葫芦岛杨氏码头董事长)

清末,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设宁远州(兴城)斗秤局,掌造斗、秤、升、尺等器具。民国时期,1930年成立全国度量衡局,省、县未及建制。日伪统治时期,实行度量衡新制,由兴农合作社将葫芦岛秤尺斗发放到区、村、屯施用。


1955年10月,工商根据辽宁省商业厅安排,海城县度量衡检定所由海城县整体搬迁至锦西县,成立锦西地区度量衡检定所,由锦西县政府商业科管辖,海城县与锦西县政府商业科对备品、工具、账目进行交接,随迁工作人员4名。当时该所承担锦西县、兴城县、绥中县、建昌县4个县的衡器计量检定管理任务,检定所下设衡器修理管理局部。1958年改为锦西县计量网站检定所,不再负责其它县的计量管理工作。


1959年,兴城县、绥中县、建昌县相继成立计量检定所,承担本县的衡器计量检定和修工商管理理工作。之后,各县标准计量管理机构变化频繁,机构名称、隶属关系多次变化。


1977年至1978网站年,锦西县、兴城县、绥中县、建昌县成立县标准计量管理局。


1983年,成立葫芦岛区(龙港)、南票区,隶属锦州市管辖。1985年,成立南票区计量管理所,编制4名,自筹自支事业单位,隶属区科委领导。


1985年,锦西县改县级市,锦西市标准计量管理局机关内设人秘、标准化、计量管管理局理3个股,编制13名;成立锦西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1985年末,兴城县标准计量管理局有工作人员57人,其中局机关12人,局属所45人杨氏;绥中县标准计量管理局内设人秘股、标准化股、计量管理股,编制12名。同年,恢复建昌县标准计量局,内设政办股、标准化股、计量管理股,编制17名。


1986年5月,成立葫芦岛区标准计量管理所,编制8名。


1988年,成立葫芦岛区标准计量局,编制7名,下设区计量检定所、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成立南票区标准计量管理局,编制9名。


1989年,锦西升格为地级市,原县级锦西市改为连山区,原锦西市(县级)技术监督局改为锦西市连山区技术监督局。龙港区、南票区由锦州市管辖划归锦西市管辖,龙港区标准计量局更名为龙港区技术监督局,南票区标准计量管理局更名为南票区技术监督局,与区科委合署办公。


1990年4月15日,绥中县标准计量管理局改为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职能由县经贸委划转县技术监督局,增设质量监督股,编制14名。


1990年5月5日,锦西市连山区技术监督局正式挂牌成立,机关内设办公码头室、标准化股、计量股、质量股,编制11名。下设区技术监督检查所、区计量检定测试所、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3个事业单位。


1990年6月,组建建昌县技术监督局,内设人秘股、标准化股、质量监督股、计量股,编制15名。


1992年4月,撤消建昌县技术监督局,业务划归县经济委员会,县经委内设技术监督科,编制5名。


1994年12月,撤消连山区技术监督局,其职能划归区经济计划委员会,技术监督局局长任经计委副主任,主管技术监督工作。


1995年7月,兴城市标准计量局更名为兴城市技术监督局(1986年兴城县改县级市)。


1995年10月,建昌县技术监督管理由县经委划归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原技术监督局人员归队,内设标准化股、计量股、质量股、编制13名。


1996年4月,南票区技术监督杨氏局与区科委合并,编制11名,自收自支编制3名。


1997年,建昌县增设技术监督稽查大队,核定事业编制3名。


1997年8月,恢复成立连山区技术监督局。同年9月,南票区技术监督局与区科委分开,恢复南票区技术码头监督工商局,编制15名,自收自支编制3名。


1998年3月,兴城市机构改革省试点,技术监督局改为技术监督中心,划归兴城市经济贸易发展局管辖。


1988年6月,龙港区成立衡器检定所,核定自筹自支编制7名;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和衡器检定所自成立后无检验检定仪器设备,未独立开展工作,人员合并区计量检定所,对外统一称龙港区计量检定所。


1998年10月31日,恢复组建建昌县技术监督局,内设办公室、标准化股、计量股、质量股、法规股,编制20名(含原有13人由县工商局划归)。


1工商管理999年10月,恢复兴城市技术监督局,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1名。下设计量监督检查所、计量检定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3个事业单位。


1999年末,连山区技术监督局系统干部职工71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59人。绥中县技术监督局系统干部职工16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50人,下设县技术监督稽查大队、县计量检定所、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县衡器计量检定所、县计量公正称重站和前所镇、前卫镇、黄家乡计量检定所。


2000年9月至2001年2月,兴城市(县级)、绥中县、建昌县、连山区、龙港区、南票区6个县(市)区技术监督局机关及所属葫芦岛事业单位由葫芦岛市技术监督局接收上划,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


2002年2月,按照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机构改革方案,连山区、龙港区、南票区设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同时加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牌子,为市局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兴城市(县级)、绥中县、建昌县设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加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牌子,为市董事长局直属机构,正科级建制。核定兴城市局编制21名,绥中、建昌县局各19名,连山分局13名,龙港、南票分局各8名。


2005年末,葫芦岛市6个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在职职工86人,其中公务员78人,工勤8人。县(市)区所、队、站事业单位22个,事业单位在职职工353人。计量、质量、锅炉检验检测技术机构19个,其中,绥中县黄家计量所、董事长绥中县计量公正称重站未开展业务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实际能够开展检验检测业务的17个,乡镇计量所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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