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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国家税务网上申报系统)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办税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税务体验师”入选名单新鲜出炉,只要在名单内查找到您的姓名,就意味着您已税务局通过筛选并成为浙江省税务局“税务体验师”的一员!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税务体验师”工作机制,根据提升纳税缴费服务质效税务局的需要开展实地参观、座谈研讨、专题体验、问需问计等多形式的专项体验活动,有效搭建征纳沟通的桥梁和平台,切实解决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让“便民办税”的春风清拂面、暖人心。


此致


敬礼!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2年2月


现将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序号


体验师姓名


1


陈琳


2


毛浙江渊


3


余雪平


4


陶晓晶


5


刘颖


6


丁永芳


7


张朝军


8


戴伟


9


欧阳秀萍


10


徐志杰


11


盛欣荣


12


汪倩雯地方


13


方志苹


14


李美友


15


宁静


16


瞿立杰


17


冯丹


18


桂建胜


19


董夏胤


2办税0


余凌昊


21


毛婷


22


郎佩


23


陈文利


24


潘婷


25


桑亦彦


26


陆晓系统鹏


27


蒋海东


28


胡贺玲

平台

29


余佳勇


30


黄熙


31


赵益群


32


蔡嘉俊


33


许晓露


34


李雨


35


夏小报


36


徐云峰


37


尚延奇


38


童盛光


39


王永


40


蒋一琳


41


庄志晨


4地方税2


吴冉


43


赵雅庆


44


陈林燕


45


周洁琳


46


刘沉


47


施宏亮


48


王乃加


49


盛凌


50


吴瑾


51


吕贤君


52


曹灵斌


53


黄梦利


54


傅程凯


55


汪科友


56


褚宝娣


57


戴通律


58


高月琴


59


洪姝娴


60


胡珏


61


景浙江燕


62


傅梅琳


63


吴伊娴


64


陈学毅


65


沈耀明


66


金显栋


67


陈慧


68


叶建芹


69


雍炯良


70


戴慧


71


罗红琴


72


陆可青


73


孙丹萍


74


王博文


75


姚莹莹


76


李博


77


吴胜


78


刘佳庆


79


程竣


80


罗胜国


81


杨扬


82


胡腊辉


83


杜荣明


84


孔佳瑜


85


黄鼎传


86


刘亚星


87


李霞


88


林丽凤


89


王敏


90


俞唯明


91


虞施施


92


严欣妍


93


陈展


94


郑可佳


95


梁晶绣


96


陈江江


97


张蕴琛


98


金丽艳


99


王丽娜


100


黄丹丹


浙江省税务局“税务体验税务师”须知


体验师权利


税务体验师享有以下主要权利:


1.参加各类税务体验活动,先行体地方验各类税费服务产品或试点工作。


2.优先参与税务部门组织的志愿服务、国家座谈交流等活动。


3.优先获得最新政策、技能培训,办税缴费疑难问题“一对一”专人答复。


4.对受邀参加的体验项目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


5.享受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符合政策要求的其他激励措施。国家税


6.根据税务机关需求和安排,对相关税务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相应监督。


体验师义务


税务体验师履行以下主要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组织者的有关规定。


2.自觉履行体验项目相关承诺,并提出有建设性、可借鉴参考的意见建议。


3.履行保密责任,对提前试点的相关服务内容按税务机关保密要求不得随意泄露。


4.妥善保管税务体验师聘书,不得涂改、故意毁损证书或者将证书转借他人。


5.不在公共场合发表不当言论、不引导负面舆论、非必要不主动声明体验师身份。


体验内容


体验内容主要包括政策制度类、征管流程类、办税系统类、服务措施类、专项活动类等几大方面,根据体验项目不同情况,体验师分别开展先期体验、日常体验和重点体验。


1.政策制度类,指地方税涉及纳税人缴费人权系统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征收管理、纳税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


2.征管流程类,指涉及纳税人缴费人端的业务流程整体发生重大变化或首次进行发布等。


3.办税系统类,指与纳税人缴费人密切相关的新系统开发和电子税务局网上、增值税发票系统、财税库银等已有系统进行重大的升级。


4.服务措施类,指对一定时期内推出的服务措施实际效果进行评价或拟集中出台影响较大的服务措施等。


5.网上申报专项活动类,指开展各类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或者对网上申报其权利义务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专项活动等。


体验税务师开展体验


体验项目主要着眼于纳税人缴费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纳税人缴费人“懂不懂”、流程“通不通”、体验“好不好”为标尺,对我省推出的各项税费服务举措开展全方位体验。


1.税务体验师收到邀请后,在3个工作日之内确认是否参与体验。确认参与后,根据体验要求在限定时间网上内完成体验项目,并整理反馈意见建议,向税务机关提交《税务体验师体验反馈表》。


2.税务机关在15个工国家税平台作日内对体验师反馈意见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税务体验师评优、退出的参考。


动态管理


体验师实行动态管理,当存在下列情形的,取消相应资格:


1.一个自然年度内国家,无故两次不参与体验项目的。


2.因客观条件变化,无法履行职责,自行提出退出的。


3.税务机关认为不适宜继续担任税务体验师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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