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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如何规避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21



0 前言

如何实现合理合法避税,这是众多企业主一直在困扰和绕不开的话题,实现合理合法避税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提高企业的利润,同时也是企业合法的权益!


随着税务总局和各级政府地方税务局实施的金税三期(金税四期预计2021年底)税务系统上线以来,通过大数据分析、对全行业(包含上下游企业)进行税务风险全面摸排、把控,全国各类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税务、财务的合规性要求也越来越高,企业由于一些发票成本无法入账,导致利润较高。


在没有成本发票的情况下,企业的涉税风险越来越高,企业的所得税、个人分红税无处遁形。传统的避税方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政策走向和企业经营需求,于是大量企业纷纷通过新设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合伙企业来规避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图源|头条


1 个人独资定义

提到合理避税,不免想到个人独资、个体户、核定征收等关键词,那么个人独资是什么意思呢?核定征收又是什么呢?


1)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企业负责人姓名须与身份证相符,不得使用别名。按照我国现行税法有关规定,私营独资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应按规定缴纳私营个人所得税。


2)核定征收:指企业由于财务制度不健全,无法准确核算成本,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惩罚性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目前有部分行业不支持核定征收:文化娱乐业、财税行业、法律行业等。


我们从定义可知,核定征收是税务机关为了避免税收流失所认定的一种惩罚性征收措施。由于核定征收只要满足企业业务真实的“三流一致”。同时,税务机关不会严格核查企业成本。因此“核定征收”是税收洼地的一大政策法宝,目前支持申请核定征收的主体类型有:个体工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表




2 法律、政策支撑

很多企业主在担心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其他主体类型以核定征收方式避税是否存在合法性的问题。首先,核定征收这个是相关法律法规(见下图)有明确的规定的,所以从法律层面上定义了核定征收是合法的。


  • 《个人独资企业法》-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2016年2月6日第三次修订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实行的通知》-2010年12月10号
  •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2001年

相关法律法规封面图




3 核定征收避税原理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申请核定征收后,能避免的主要有两点: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后税率很低(真正核心)。


1)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面提到了,适用于核定征收的主体类型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这三类不属于公司类型,因此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增值税、附加税及个人所得税(包含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


2)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后税率很低


一般情况,核定征收都是税务局核定应税所得率(通俗上说就是行业的利润率)。


不同行业的应税所得率不同,下表是目前进行税务核定征收行业的一个体些应税所得率:


不同行业核定征收的应税所得率


税务局将企业行业进行划分后,企业按照上述的应税所得率(利润率)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根据五级阶梯税率来计算企业的应纳税额(具体交多少税)。计算应纳规避税额公式如下:


实际应纳税额=营业额*应税所得率*税率-速算扣除数(五级阶梯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如下)


五级阶梯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下面以技术服务行业收入500万为例,计算结果如下:


应纳税额=营业收入*应税所得率*阶梯税率-速算扣除数=500*0.1*0.3-4.05=10.95(万元)


所得税税负个人所得税率仅为2.19%!而对于没有申请核定征收的服务类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大概率会达到30%以上,节税效果超乎想象!


从以上可知,利用个人独资等企业来实现合法避税的核心是核定征收,税务局帮你核定企业的利润率,企业无需在为了找寻成本发票而发愁!




4 核定征收政策的可持续性

从第3节核定征收的节税原理可知, 将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申请核定征收后,所得税的税负率大大降低,在不超过500万的情况下,仅仅需要缴纳2.2%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


从政策层面上来说,核定征收简直就是政策的漏洞,不仅免除了企业所得税,还将个人所得税降至2.2%(企业年收入500万以内如何),目前有大量企业通过利用核定征收政策来实现降低税务,合法提高自身收入。


因此,从长期来看,核定征收的申请政策肯定会越来越严格,最终会被国家税务总局取消!因为国家为了实现税收公平政策最终肯定会取消这一漏洞政策。


2010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通知规定:


重点加强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查账征收管理;难以实行查账征收的,依法严格实行核定征收。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和房地产估价等鉴证类中介机构,不得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图源|头条


2020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也发布了一系列的规定,全面推进企业实现核定征收转向查账征收,对于特殊行业以及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进行严格把控。


于是在2021年1月初,以上海为首的多个地方取消了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申请,并于8月1号将已有的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企业全部转变为核定征收,同时小规模的核定政策是否延续也在等待税局进一步的相关政策,此举引起行业的巨震!


上海因为是全国经济发展的先锋,财政收入一直都是盈余2021状态,这次税收政策的调整应该是国家层面的调控,国家为实现区域发展均衡,限制发达地区的税源(特别是跨区域税源)。


而对于一些欠发达地区的税收政策,地方政府还是有相当大的自主性,税收政策是地方招商引资一个不可或缺的政策。吸引企业采用“总部经济”办公模式,将税收留在当地,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提升经济发展水平。


因此,从短期来看(3-5年),只要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令禁止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可以核定征收,那么对于地方政府尤其是欠发达地区,通过核定征收政策吸纳税收的情况就会存在,具有较大的税率政策自主性。




5 总结

在金税三期或者即将到来的金税四期监管下,利用个人独资等企业的核定征收政策进行避税成为越来越多企业或者个人的选择;


目前支持申请核定征工商户收的主体类型有:个体工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从法律以及相关法规层面上,核定征收进行合理避税是合法的(需满足“三流”一致);


核定征收是税收洼地避税的核心,年收入500万以内,生产经营所得税不超过2.2%;


核定征收是地方招商引资的重要政策之一,对于欠发达地区来说,地方政策具有较大的政策自主性。短期来看核定政策具有存在的价值,但从长期来看,核定征收这一政策漏洞,是国家实现税收公平政策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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