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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七五普法(云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

德宏“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按照“整体部署、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州普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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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构建



五年来,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州和各县市党委、政府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不断提高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此项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列入重点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周密部署和精心安排,各级人大和政协不断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调查。


二是全面部署“七五”普法。2016年10月,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11月,州委、州政府印发《德宏州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年—2020年)的通知》;11月10日,州委、州政府召开全州“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动员部署大会,高位推动“七五”普法工作开展。


三是齐抓共管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州“七五”普法工作中期督查情况汇报,州政协组织开展“农村普法情况课题调研”,形成组织领导有力、齐抓共管有为、普治并举有方的良好局面。


四是强化普法基础保障。州委、州政府每年将普法工作纳入对县(市)政府和州直部门综合目标考评、依法治州、精神文明单位创建等考核,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五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设立德宏州“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普法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专题部署“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任务,州委、州政府印发了《德宏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办法》,明确了78个相关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对普法工作的社会责任。完善了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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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



五年来,始终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州”主题,不断掀起法治宣传教育新高潮。


一是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是以“法律人在行动”“法治边关行”为依托,开设“法律学堂”“法治讲堂”“干部大讲堂”等,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教育引导所有组织和个人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三是认真抓好宪法宣誓,所有提拔使用的干部全部进行宪法宣誓。据统计,“七五”普法以来,全州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3万余场(次),展出宣传展板9800余块(次),发放宣传材料480万余份,举办各类文艺演出400余场(次),订购普法书籍86万余册,制作橱窗墙报1.3万余期,制作法治宣传专题片、微视频100余部,举办普法骨干5期700余人,受教育人数达480余万人次。瑞丽市市场监管局被省委、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梁河县被国家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县市,州司法局被国家普法办授予“全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先进单位”、芒市被国家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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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作用有效发挥



五年来,始终注重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出台指导意见。州普法办印发《德宏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州人社局联合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是健全学法制度。州委印发《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明确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等,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是坚持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将述法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工作重点,推动实施“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的述职考评机制,形成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常态化。



四是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学法2次以上,邀请法学专家在“德宏领导干部大讲堂”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主题法治讲座。公务员每年参加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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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学法用法水平大力提升



五年来,始终坚持把青少年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着力提高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意识。


一是开展“护蕾”行动。各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开学第一课”“学宪法讲宪法”“检察官送法进校园”“烛光行动·学法守法用法·远离黑恶势力犯罪”“健康人生、绿色无毒”、法律知识竞赛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


二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律法规列为中小学普法重点,为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加强对法制副校长进行培训,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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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普法工作全覆盖



始终坚持最大限度减少法治宣传教育的“盲区”和“死角”,努力实现普法工作的全覆盖。


一是强化外来务工人员普法。一方面,巩固和完善农民工、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经常性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工地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共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1132起,已结案1132起,结案率达100%。另一方面,针对大量外籍人员在我州务工的实际,将外籍务工人员也纳入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人群。


二是开展“五进”宗教场所活动。以“国旗国歌、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文化、民族团结进步建设”进宗教场所为抓手,在全州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三是开展“法律三进看守所”活动。开展以法律书籍、法律宣讲、法律咨询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进高墙”活动,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在看守所联合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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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不断增强



五年来,始终坚持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一是围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在脱贫攻坚中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推进“法治扶贫”,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配合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八个标志性战役”的开展,加强对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让环境保护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二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活动。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的有关要求,制定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方案,注重在宣传中对“六个延伸”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三是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分时段明确宣传重点。



四是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律师推进“法律进民企”,强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


五是持续推动边境地区法治外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边境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推进“法治宣传固边防”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六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广泛开展涉及民生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


七是深入开展针对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建设的特殊优惠政策和配套法规宣传学习。


八是及时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州各级各部门利用专题学习、法治讲座、知识竞赛、网络学习等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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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主法治实践扎实开展



五年来,始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提升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充分挖掘法治文化资源,加快建设法治文化传播体系,每年都在法治一条街、普法广场等“零距离”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打造普法亮点。建成了一批法治宣传园地、法治文化公园、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长廊、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法治文化展示点,以点带面推进全州法治文化建设。


三是搭建新媒体普法宣传平台。依托电子大屏滚动播放法律法规条文及法治公益短片,以掌上德宏司法号、德宏警方、抖音、快手、头条等平台为阵地,开展“以案释法”系列宣传活动,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是全面推进“法治县(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县(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创建工作指导标准》,明确创建工作激励措施,加大创建指导力度,推动创建工作规范开展。目前,全州共有国家级“法治县(市)”2家,“民主法治村(社区)”3家,省级7家,州级2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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