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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职改办2015年178号文件(成职改办2018第126号文件)

中职学校教师快看过来~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2017年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今年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受理范围、受理时间、申报条件、收费标准等等。趁暑假来临之际,赶快做好准备吧~


受理范围


1. 各中职学校考核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本校教师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名单按审批权限报省直主管部门或市、县人事职改部门确认。


2.各地市中职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评审范围负责受理本地区中职教师职称的评审工作。


3. 省教育厅所设的中职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中职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省属中职学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


受理时间


报省教育厅进行职称评审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以下受理时限要求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系统提交时间:9月20日前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9月18—21日(报送地点另行通知)


申报评审条件


1. 申报人提供的工作经历(能力)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都必须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今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27号)执行;中等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24号)执行。


3.学历、资历条件依据《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关于做好200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6〕122号)执行。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博士学位获得者按粤人发〔2003〕178号文件规定直接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具备相应专业高级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著等条件必须是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或完成的方为有效。


4.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做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环节增加相关要求。


5.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申报评审时需提供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系统打印的2014年、2015年、2016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6.突出贡献人员申报评审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突出贡献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2〕38号)执行。


7.业绩成果替代论文数量标准可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有关规定执行。“著作”须为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须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国家或各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发表,其他以任何形式发行的年刊、特刊、增刊、专刊(辑)和论文集(除非被4大索引收录)等,均不予认可。


8.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属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等级职称;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可申报现岗位同等级对应职称。申报同等级职称时,其资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可从取得该职称低一级职称时起算。转系列后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其资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可从转系列前取得同等级职称时起算。此前用于转系列申报同等级职称所使用过的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材料,仍可作为转系列后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有效材料。申报评审时应在申报材料中作出说明。转系列申报同等级职称的,须将原系列岗位职称《评审表》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


9.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缴交社保的凭证,可由学校统一到相应社保机关开具。


评审收费标准


申报方式


1.省教育厅受理的高、中级职称评审,采用纸质材料和网络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


2.职称认定和非省教育厅受理的职称评审,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安排,申报单位和个人须同时使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www.gdhrss.gov.cn/zyjsrc)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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