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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造价咨询合同(ppp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由谁选定)

公路PPP项目合同协议书由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主要内容包括协议的组成部分和优先顺序,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的承诺,特许经营期的具体规定,协议生效的条件等。



关于公路PPP项目合同协议书的文本,《2015云南公路文本》与《2011部颁公路文本》基本一致,仅在本协议书及附件中增加了“招标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以此与对社会资本方招标过程环节中增加的“评审小组谈判环节”相适应。



《2020湖南公路文本》与《2011部颁公路文本》差别较大,主要差别有:


(1)两份文本中关于协议的组成部分内容不同顺序不同。在《2020湖南公路文本》中用“招标文件”替代了《2011部颁公路文本》中的“项目实施计划”。从法理的角度而言,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并不必然是合同的一部分,只有把招标文件明确为合同一部分,才更有利于合同管理,减少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引起的纠纷。另外,《2020湖南公路文本》将“合同条款”的顺序提到前面,协议书的后面,这样逻辑上更为顺畅。


(2)《2011部颁公路文本》协议书组成部分的解释顺序为“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这是常规的解释方式;《2020湖南公路文本》协议书组成部分的解释顺序为“以上列文件时间后者为准”,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差别!对于长达10-30年的公路PPP合同,相关条款的重要性会顺着时间以及情势的变化而变化,“以时间后者为准”更能付适应项目长期性的要求!


(3)协议生效的条件稍有差别。《2011部颁公路文本》协议生效的条件是提供履约担保签署并盖章、另外还需要有权部门批准;《2020湖南公路文本》没有"有权部门批准”的条件,因为在签署本协议书之前需要有权批准之后才能签署本协议书;换句话说,批准的程序已经前置。



附:《2020湖南公路文本》协议书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甲方:XX省交通运输厅/局


乙方: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鉴于甲方为修建 (公路建设项目名称)并愿意接受乙方担当该项目的项目公司,现由甲方和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1.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即:


(a)本协议书及附件(含投标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招标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b)协议条款(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c)投资协议;


(d)中标通知书;


(e)标前页及投标函;


(f)投标文件;


(g)招标文件


(h)构成本协议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 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文件时间后者为准


3. 乙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协议文件的规定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 甲方在此立约:保证在权限之内或者管辖范围之内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政策支持和必要的协助。


5.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XX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XX 年,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自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的本项目开始收费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除非本协议因故提前终止。特许经营期满后,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XX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XX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


6. 本协议在乙方提供履约担保,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许经营期满乙方将本项目全部移交给甲方指定的机构一年后失效。


7. 本协议正本陆份、副本捌份,协议双方各执正本叁份,副本肆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XX省交通运输厅/局(盖单位公章) 乙方: (单位全称)(盖单位公章)


住所: 住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职务)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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