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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进项税的账务处理(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有哪些步骤)




小伙伴们,又到周五啦~~每到周五就格外的兴奋,因为明天就可以睡个懒觉啦~~


最近有个小伙伴遇到棘手的问题来咨询小财,小财觉得是个很典型的财务问题,决定拿出来与大家分享一下,内容如下(数据为方便计算有变动):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企业购置环保设备可以申请补贴,以补偿其环保支出,企业于2018年10月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了240万元的补助申请,作为对其购置环保设备的补贴。2019年1月15日,企业收到政府补助240万元。2019年1月20日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环保设备,实际成本为360万元,使用寿命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如何理解该政府补助?账务如何处理?


解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政府补助的定义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1)其主要形式


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直接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2)部分减免税款需要按照政府补助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政府补助)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


(3)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根据税法规定,在对出口货物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同时,退付出口货物前道环节发生的进项税额,增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所以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总额法和净额法。


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其他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成本费用等的扣减。


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所补偿成本费用等的扣减(冲成本或账面价值)。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用总额法与净额法分别核算:





企业对某项经济业务,选择总额法或净额法后,应当对该业务一贯的运用该方法,不得随意变更。


根据自己的习惯,两种方法任君选择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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